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年06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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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2、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智算”)函证,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业绩亏损风险: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790.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27.78万元;公司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726.59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30万元(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4、算力租赁业务风险:公司2023年度首次涉足算力租赁业务,新业务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算力租赁业务业绩风险。

  5、重整财务投资人减持行为:公司重整财务投资人持有股份锁定期已届满,财务投资人已发生减持行为,后续仍有可能继续减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30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智算不存在其他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及敏感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790.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27.78万元;公司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726.59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30万元(未经审计),公司算力租赁业务稳定发展,但蓝宝石业务依然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算力租赁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建设算力集群,开展算力租赁业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1、业绩不确定风险:公司向客户提供算力租赁服务,收取算力租赁服务费。该业务需进行重资产投入,投资金额较大,后续经营过程中算力租赁服务价格可能受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业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行业风险:算力租赁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可能使得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算力租赁服务价格下降及毛利率下滑,对公司新业务未来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人才及管理风险:公司运营算力租赁业务时间短,业务经验尚待积累,目前公司算力业务的技术、运营团队组建时间不长,尚不成熟。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公司可能面临因人才储备不足、运营经验缺乏导致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重整财务投资人减持行为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破产重整,此次重整16家财务投资人作出了锁定期承诺,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2023年2月1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上述承诺,重整财务投资人持有股份锁定期于2024年2月17日(非交易日)届满,并自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正式解除锁定。

  财务投资人在重整中共受让1,176,404,763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2.57%,自财务投资人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至2024年5月31日,财务投资人已减持303,679,895股股票,占财务投资人前期受让股份总数的25.81%,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后续财务投资人仍有可能继续减持,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4年6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3元/股,股价较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4-03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共青城元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元通”)持有公司股份142,85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共青城元通在公司破产重整中作为财务投资人受让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公司5%以上股东共青城元通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630,000股。

  2024年6月3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元通发来的《减持计划执行情况告知函》,股东共青城元通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629,942股,减持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998%;股东共青城元通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6-04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后续出售。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6、公司将根据回购计划实施回购,不以公司是否为A股上市公司亦或被终止上市而作为是否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之依据。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并逐项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要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增补列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应当符合“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或其他条件,并应当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经统计,公司股票在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最高收盘价为2.53元(2023年6月14日收盘价),公司股票2024年5月31日的收盘价为1.19元,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所规定的回购条件。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在二级市场进行出售。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况,所回购股份将按照规定后续用于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出售,未实施部分将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11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7,393,36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1.7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11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3,696,68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8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测算的回购股份数量,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约23,696,682股至47,393,364股转为公司库存股,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后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回购股份出售后,回购的股份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股权结构将不会发生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出售,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上述变动仅为测算数据,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60亿元,流动资产7.58亿元,资产负债率50.59%。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1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43%、流动资产的13.19%。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目前流动资金充足,具备履行回购事项的能力,且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公司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的50%,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与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根据该增持计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洋在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共计125万股,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朱三高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共计20万股。后续江洋先生、朱三高先生仍将根据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前述增持计划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向控股股

  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收到回复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洋先生持有公司125万股股票,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朱三高先生持有公司20万股股票,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公司股票。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出售。本次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若公司未能将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4-03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13.02%股份的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4年6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34)。

  同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3.02%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5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A区2栋5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0日

  至2024年6月21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6月20日15:00至2024年6月21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议案10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6-04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    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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