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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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2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雍凤山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赵刚先生、胡照贵先生、寇化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授权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根据股东单位推荐,经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审查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会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

  (1)同意提名吴定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钟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赵其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提名易素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提名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提名方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审查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会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

  (1)同意提名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洪远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程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6.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后)。因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同时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牟文女士和洪远嘉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共9项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2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监事何心坦先生、黄红女士、季阁女士、孙红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优化企业监督体系,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公司监事会人数由5人调整为3人。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控股股东的推荐,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监事会提名邱锦先生、马羽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会监事逐项表决通过了:

  (1)同意提名邱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马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一届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将对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2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二、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授权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2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为优化企业监督体系,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公司监事会人数由5人调整为3人。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3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包括上市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涉及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按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概述

  (一)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评级不超过R3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到期还本付息等风险相对较低(风险评级不超过R3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风险评级: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

  R1级(谨慎型):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R2级(稳健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

  R3级(平衡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

  R4级(进取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R5级(激进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

  经2023年12月4日、12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增加18.5亿元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后,拟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33.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诺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长短期科学组合投资品种,保持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并根据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额。

  (四)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明确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与控制

  1.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控制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四、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增加以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动态余额不超过18.5亿元,并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3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股东单位推荐,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方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均已按照证监会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担任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定刚,男,汉族,四川遂宁人,1973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学)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专业毕业。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遂宁销售分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重庆营销管理处处长,长虹电器(中国)营销公司副总经理,长虹多媒体产业公司市场策划中心总经理,乐家易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定刚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570,500股。吴定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定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钟明,男,汉族,四川眉山人,1972年11月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学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热物理工学专业博士毕业、EMBA硕士毕业。历任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家用电器产业集团技术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董事,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明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236,175股。钟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赵其林,男,汉族,四川巴中人,1975年9月生,西南财经大学农村金融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投资项目经理、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处经理、投资管理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资产管理部部长;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联席公司秘书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董事会办公室主任、ESG管理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等职务。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其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赵其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其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易素琴,女,汉族,湖北仙桃人,1978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MBA)毕业,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销售分公司、石家庄销售分公司主管会计,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公司营销财务主管、成本费用主管,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处经理、税务处处长、税务与综合高级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素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易素琴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易素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程平,男,汉族,四川蒲江人,1969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电子科技大学无线电系无线电技术专业毕业。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规划技术部技术管理处处长、兼任四川虹电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技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科技发展部部长,四川长虹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玖闪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程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方炜,男,汉族,1969年9月生,安徽芜湖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专学历,历任合肥四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处资金科科长,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等职务。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方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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