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 公 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 公 告
2024年06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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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3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78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757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本次回购事项请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本次回购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615,468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0.98%。最高成交价为25.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33元/股,成交总金额335,319,596.75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3月16日,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699,989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6%,最高成交价为2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6元/股,成交总金额211,401,111.66元(不含交易费用)。2023年6月1日,上述回购股份中10,810,000股已由“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至“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剩余889,989股。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对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8,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6%。本次回购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935,370股变更为1,387,167,37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鉴于此,截止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4,505,457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1.05%。

  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本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本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3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8,000股,占本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3.05%,约占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6%,回购价格为6.17元/股,涉及激励对象人数21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4,738,560元;

  2、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387,935,370股变更为1,387,167,370股。

  本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68,000股。本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年3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5月19日,本公司完成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人数511人,授予登记数量2542.20万股,授予价格为6.64元/股。

  (六)2023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3年7月11日,本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64元/股调整为6.17元/股。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完成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21.20万股,总股本由1,388,147,370 股变更为1,387,935,370股。

  (九)2024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

  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20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7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降职,但仍在本公司内,或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任职,且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根据新岗位调减并确定获授权益,调减部分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存在《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二、(四)中所述情形)而离职等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本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本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综上,本公司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17元/股。

  (三)回购注销数量

  上述2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为768,000股,占本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3.05%,约占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6%。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4,738,56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并注销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4QDAA4B0158),认为:截至2024年3月15日止,贵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合计人民币4,738,560.00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768,0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970,560.00元。

  五、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后,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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