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市属国企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的决策部署,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发来的《关于分步实施珠海交通集团、珠海港集团、珠海航空城集团成建制整合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为了进一步调整优化珠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布局,为珠海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注入改革动能,珠海市委、市政府作出实施市属国企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的决策部署。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交控”),作为市管企业管理。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城集团成建制整合至珠海交控,作为珠海交控下属二级企业管理。为实现上述整合目标,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城发投资”)将所持航空城集团100%股权以无偿划转方式整体并入珠海交控。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珠海交控间接持有航空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1.54%股份。本次股权划转事宜完成后,航空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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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划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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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的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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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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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航空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航空城集团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程序
2024年1月29日,珠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整合珠海交通集团、珠海港集团和珠海航空城集团 组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的通知》(珠国资〔2024〕25号),由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珠海交控,作为市管企业管理。将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建制整合至珠海交控,作为珠海交控下属二级企业管理。
2024年5月11日,本次权益变动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024年5月30日,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珠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分步实施珠海交通集团、珠海港集团、珠海航空城集团成建制整合工作的意见》(珠国资〔2024〕130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尚待完成。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分步实施珠海交通集团、珠海港集团、珠海航空城集团成建制整合工作的意见》;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交控);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城发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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