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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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4-029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4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白晓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监事兰萍对该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三、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通报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相关监管文书并听取整改情况报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4-026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15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小中主持。监事会监事长白晓,监事龚艳萍、兰萍、张学礼、朱忠福,董事会秘书彭敬恩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销金融租赁子公司筹备办公室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报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相关监管文书,并听取了整改情况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3次专门会议对议案三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8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19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0日

  至2024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如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超愚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颖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骆之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丽君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11月29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各议案内容详见本行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8、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7日-6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3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3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人:李女士,0731-89934772

  传真电话:0731-84305601

  (二)出席会议现场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4-027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此次给予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农商行”)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9亿元(含全部存量)、理财业务投资额度人民币1亿元(含全部存量),合作期限1年。

  ●  本行此次给予长沙农商行的统一授信额度已达到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该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  回避表决事宜: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行给予长沙农商行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9亿元(含全部存量)、理财业务投资额度人民币1亿元(含全部存量),合作期限1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长沙农商行成立于2016年9月7日,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胡善良,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主营业务为经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末,长沙农商行总资产1,943.96亿元,净资产176.62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5.45亿元,净利润12.77亿元(经审计)。

  本行现任监事兰萍为长沙农商行的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长沙农商行为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交易期限、客户资质等情况参照同业市场同类业务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与长沙农商行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须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提交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3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核意见如下:

  本行给予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9亿元(含全部存量)、理财业务投资额度人民币1亿元(含全部存量)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商业银行的正常授信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

  六、公告附件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3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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