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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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主持人为李军风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军风先生、毕林生先生、喻晓军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主持人为金戈监事会主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成;已授予的240名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222人,预留授予18人)中,1名激励对象因死亡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其余239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或“B”,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文件并结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次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3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安泰科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四)2023年3月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3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五)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5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222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八)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18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

  (十)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情况

  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按照本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比对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1、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1年业绩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9.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1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ΔEVA〉0。

  注:

  1、上述“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3、上述同行业指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所有境内A股上市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证监会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数据。同时从主营业务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中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度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样本,按照以上标准筛选出26家对标企业。

  4、在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如因同行业企业或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2、实际完成情况

  以2021年业绩为基准,2023年同行业平均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0.58%,公司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38.66%,高于本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值19.00%,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同行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0.46%,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38%,高于本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值3.10%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ΔEVA〉0。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1、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考核办法》及安泰科技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比例。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2、实际完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240名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222人,预留授予18人)中,1名激励对象因死亡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239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或“B”,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成;已授予的240名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222人,预留授予18人)中,1名激励对象因死亡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其余239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或“B”,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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