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5月27日,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及“立昂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自2024年11月28日起算),若再次触发“立昂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 号)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9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39,000.00万元,期限6年(即2022年11月14日至2028年11月13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26号文同意,公司3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立昂转债”,债券代码“111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18日,T+4)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1月13日)止,即2023年5月18日至2028年11月13日。“立昂转债”初始转股价为45.38元/股,目前转股价为33.68元/股。“立昂转债”的转股价历次调整/修正情况如下:
2023年6月1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立昂转债”的转股价调整为44.96元/股;
2024年5月7日,因触发“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立昂转债”的转股价修正为33.58元/股;
2024年5月10日,因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立昂转债”的转股价调整为33.68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不向下修正“立昂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7日起算,在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2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已触发“立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立昂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同时明确投资者预期,减少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立昂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自2024年11月28日起算),若再次触发“立昂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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