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3,752,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3.69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1,6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0.82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92,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86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092,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8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092,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868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2.00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8.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10.00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52,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2,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肖宁、郑文励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利仁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5-24 汇成真空 301392 --
  • 05-21 万达轴承 920002 20.74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