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长久”)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向吉林长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吉林长久提供担保额度共计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吉林长久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吉林长久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涉及的授信事项包含在上述议案内,已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信息及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新乡东岗村(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王宇轩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12-2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集装箱维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林长久资产总额为307,452,232.14元,负债总额为184,695,938.50元,资产净额为122,756,293.64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28,916,436.02元,净利润为14,003,590.44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吉林长久资产总额为281,796,994.62元,负债总额为155,556,333.13元,净资产为126,240,661.49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7,748,576.04元,净利润为3,484,367.85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吉林长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吉林长久100%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吉林长久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保证,同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或被担保债权的确定之日起三年。

  (5)担保的授信金额:共计5,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涉及的授信事项包含在上述议案内,已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7.44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12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14%,其中: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石各庄路99号长久物流)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形式对本次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振鹏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4、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4为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东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77,545,005股股份,本次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1、13、15、16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晓芳、陶秀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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