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13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1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6,941,146.11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不另行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给予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旭明、张雪融、曾燕珲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管理管理人员依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根据其岗位承担的职责及完成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关联董事余平、谢文剑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14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5月11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2票,关联监事李振新、刘文静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15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6,941,146.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2,700,926.21元,扣除本年度已完成对2022年度分配的利润0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97,979,768.32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16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薪酬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给予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根据其岗位承担的职责及完成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三、履行的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张旭明、曾燕珲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余平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旭明、张雪融、曾燕珲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关联董事余平、谢文剑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监事李振新、刘文静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17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7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20号院金辉时八区10号楼精进电动1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7日
至2024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6、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每股可投10票,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股可投1票。上述议案均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00-下午16:0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20号院金辉时八区10号楼精进电动一层115会议室。
3、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6月5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20号院金辉时八区10号楼精进电动
2、 电子邮箱:tzzgx@jjeglobal.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935151转5224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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