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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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3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27日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二)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翁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龙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惠岭女士及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开征集问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在会前提前访问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3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根据股东周文元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周文元自愿放弃现持有的83,248,724股股份的表决权,故该部分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24,441,917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杰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9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6,485,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5,230,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2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54,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

  (八)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320,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1%;反对16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401,7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0%;反对8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0,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3204%;反对8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320,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1%;反对16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320,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1%;反对16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401,7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0%;反对8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0,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3204%;反对8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401,7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0%;反对8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0,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3204%;反对8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320,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1%;反对16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耀根、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其所持股份数量合计109,202,000股不计入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17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7,283,510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118,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不构成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320,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1%;反对16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401,7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0%;反对8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0,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3204%;反对8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不构成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245,37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3%;反对1,105,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48%;反对1,105,9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320,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1%;反对16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320,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1%;反对16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6,320,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31%;反对16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8480%;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1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5,37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3%;反对1,105,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48%;反对1,105,9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秦党亲律师、刘啸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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