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B249版、上海证券报423版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对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2、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代理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大庆华科”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代理个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大庆华科”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11:30和13:30-16: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凤玲
联系电话: 0459一6280287
传真电话: 0459一6282351
邮政编码:163714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5。
2、投票简称:华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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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请选择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标识“√”,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
2、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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