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与蓝满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38个月,本次担保金额为40,700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为世纪利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7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73%,对外担保余额为10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6.4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与蓝满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为世纪利通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为世纪利通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人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世纪利通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世纪利通与蓝满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024年5月16日,公司与蓝满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世纪利通将全面履行其在本次融资租赁合作的一切义务,并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项目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具体信息

  1、公司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M23U76H

  3、成立日期:2023年6月1日

  4、法定代表人:史旭平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出资)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2层A222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95.10%控股子公司

  ■

  9、世纪利通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蓝满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4.07亿元

  担保范围:(1)全部租金(包括根据租赁合同不时上调的部分)、特殊租金(如有);

  (2)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

  (3)逾期利息;

  (4)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

  (5)债权人(出租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税费等;

  (6)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购买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被认定成其他法律关系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出租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它任何责任。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降低被担保人的项目融资成本和满足项目开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控股子公司世纪利通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7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73%,对外担保余额为10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6.4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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