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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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9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召开,会议由全体第八届监事推举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推选洪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第八届董事推举王宋琪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推选王宋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陈守忠先生、贾闻轩女士、王宋琪先生,其中陈守忠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守忠先生、贾闻轩女士、陈斌先生,其中陈守忠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陈守忠先生、季千雅女士、王宋琪先生,其中陈守忠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王宋琪先生、陈斌先生、陈守忠先生,其中王宋琪先生为召集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聘请董事陈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彭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陈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姜苏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姜苏莉

  联系电话:0513-69880410

  传真:0513-69880410

  邮箱:DFZZOIMT@126.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解放路3号。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1、陈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1996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农垦分行工作;2006年在深圳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工作;2007在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担任CEO助理兼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2年在吉林康瑞再生医学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在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2019年在宁波荣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2020年2月在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年12月28日被聘为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21日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4月20日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陈斌先生现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彭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起在公司分别任人力资源部、综合部部长职务、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彭敏女士现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陈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管理学和法学双学士、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在读,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1998年8月至2011年1月在广东健力宝集团及下属公司先后任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2011年1月在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任会计经理;2012年12月在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任;2014年9月在深圳华强(南通)投资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1年3月26日至今担任上市公司东方智造的财务总监。

  4、姜苏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94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金融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7月至2024年5月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19年7月至今在公司董秘办任职。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姜苏莉女士已于2019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王宋琪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90,489,1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5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85,302,6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18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45,279,0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0,092,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5,18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62%。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2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13,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2%;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2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13,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2%;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2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13,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2%;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2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13,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

  议案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9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1%;反对3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0,6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7%;反对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6%;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3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9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4,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津贴或薪酬方案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9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4,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属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94,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1%;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9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4,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9%;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

  议案10.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2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13,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

  议案11.00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23,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13,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

  议案12.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9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4,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9%;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8%。

  议案13.00 关于选举洪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94,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4%;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1%;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9%;弃权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0%。

  议案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9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4,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5.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王宋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47,119股

  15.02.候选人: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18,613股

  15.03.候选人:选举彭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18,613股

  15.04.候选人:选举郭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18,613股

  15.05.候选人:选举孙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18,613股

  15.06.候选人:选举陈阳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18,61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王宋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37,077股

  15.02.候选人: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08,571股

  15.03.候选人:选举彭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08,571股

  15.04.候选人:选举郭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08,571股

  15.05.候选人:选举孙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08,571股

  15.06.候选人:选举陈阳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08,571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宋琪、陈斌、彭敏、郭强、孙建、陈阳旭均成功当选。

  议案16.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陈守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47,113股

  16.02.候选人:选举贾闻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18,613股

  16.03.候选人:选举季千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318,61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陈守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37,071股

  16.02.候选人:选举贾闻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08,571股

  16.03.候选人:选举季千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108,571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守忠、贾闻轩、季千雅均成功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冒宇律师、顾伟研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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