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4-42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17日,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侯公渡镇东阳光工业园区召开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监事唐火强、蔡志炬、吴磊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唐火强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唐火强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唐火强先生:男,出生于1981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年09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历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制冷剂部副部长、新材料所制冷剂部长、新材料所副所长、新能源研究院副院长;2022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东阳光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01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新能源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4年3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4-41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17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侯公渡镇东阳光工业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红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来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聘任柴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聘任张光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聘任王文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聘任何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聘任肖家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聘任钟章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聘任刘耿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其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公司董事张红伟、胡来文,独立董事覃继伟、付海亮和谢斌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张红伟任主任委员;
由公司董事张红伟、邓新华,独立董事覃继伟、付海亮和谢斌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付海亮任主任委员;
由公司独立董事覃继伟、付海亮和谢斌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覃继伟任主任委员;
由公司董事张红伟、邓新华,独立董事覃继伟、付海亮和谢斌担任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谢斌任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任期一致,自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玮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1、张红伟先生:男,出生于1972年5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11年3月担任乳源东阳光电化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0年1月担任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至2011年3月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今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20年4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胡来文先生:男,出生于1987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至2015年担任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副经理;2016年至2017年担任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经理;2018-2023年担任乳源东阳光电化厂销售部长长,统筹管理化工产品销售。
3、柴智先生:男,出生于1985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4月至2016年8月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新材料研究院产品推广部部长;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4、张光芒先生:男,出生于197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1年4月至2004年6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7月至今,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厂长。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王文钧先生:男,出生于198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2年5月就职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科员。2013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2022年7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何鑫先生:男,出生于1986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6年1月至2021年2月任职于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2021年2月至今担任乳源东阳光电化厂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年4月至2024年5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7、肖家宁先生:男,出生于1989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融资专员,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科长,2017年3月至2020年1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副处长,2020年2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处长。
8、钟章保先生:男,出生于197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03年至2005年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乳源分公司财务科长;2005年至2018年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2018年4月至2024年5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9、刘耿豪先生:男,出生于1990年2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于2015年11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6月至2022年2月任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安千禧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10、覃继伟先生:男,出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高级会计师,中国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南昌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社会导师,江西省新联会理事,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1991年至1994年,煤炭部株洲洗煤厂工作,先后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1994年至1998年,湖南省株洲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助理审计员、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1999年至2000年,受湖南省财政厅指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何铁文·苏汉章会计师行研修国际审计与会计;2000年至2002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总经理,负责湖南区审计业务;2002年至2008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所长;2008年至2009年,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09年至2014年,任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14年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所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付海亮先生:男,出生于1971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6年11月至2000年10月,任武汉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0月至2005年5月,任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5月至今,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行政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2、谢斌先生:男,出生于1973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本科学历。1996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湖北易黄李张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5年2月至今,任湖北易斯创律师事务所主任。目前担任江汉大学特邀教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被湖北省律师协会授予“AAA信用等级律师”、2017年被评为武汉市“优秀律师”。
13、邓新华先生:男,出生于1968年4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0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2月17日至今担任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26日至今担任北京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5月至2018年4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4、邓玮琳女士:女,出生于1993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5月份就职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科员,2016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4-40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侯公渡镇东阳光工业园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红伟先生主持。本次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第十二届监事会成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及议案十涉及关联方回避事项,参会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素沅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回避了表决,并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八及议案十二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斌、赵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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