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4-020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煤国际”)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2023-043号),对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兴煤业”)合同纠纷案进行了披露。
近日,长春兴煤业收到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现将该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反诉被告):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55号10号楼;
被告(反诉原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同市左云县酸茨河村南;
原告方主张的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包干使用的托管成本费用节余款及托管成本费用形成的材料等各项资产合计19,253.91万元;2、判决被告承担从2020年2月10日起至付清拖欠原告托管成本费用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3、判决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
二、目前进展情况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1、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托管费用节余款12,907.9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驳回反诉原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3、驳回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131,210元,由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负担781,494元,由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49,71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一审判决长春兴煤业败诉,长春兴煤业对判决结果不服,拟在法定期限内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审理程序尚未终结,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 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4-01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达公司”),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2亿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无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金石达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4亿元;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2.5亿元;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3亿元;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1.5亿元;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1亿元。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27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浆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焦炭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石达公司资产总额26,191.40万元,负债总额9,839.61万元,资产负债率37.57%,净资产16,351.7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8,974.36万元,净利润2,071.15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金石达公司资产总额48,316.14万元,负债总额31,165.88万元,资产负债率64.50%,净资产17,150.26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8,808.73万元,净利润798.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担保尚未发生,担保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金石达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正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对该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为金石达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4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方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正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78亿元的14.0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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