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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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至5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页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hanghail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晓峰先生,独立董事刘榕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姜羽琼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杨明敏女士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至5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页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hanghail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8560017

  电子邮箱:ir@shanghail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徐涛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刘榕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明敏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备注:上表中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数据。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岳永平、陈敬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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