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彬珏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照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事会运行情况,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李彬珏女士、平复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胡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杰

  2024年5月1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少雄,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少雄

  2024年5月1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秦舒,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秦舒

  2024年5月17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杰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少雄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秦舒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董事会运行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过建廷先生、沈进焕先生、吕光帅先生、张纪勇先生、李兵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杰先生、秦舒先生、陈少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事会运行情况,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李彬珏女士、平复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胡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过建廷,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动力机械工程系制冷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1984年9月至1989年11月在江苏苏州吴县制氧机厂从事技术工作;1989年12月至1991年5月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基建设备科科员;1991年6月至1993年2月任无锡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副经理;1993年2月至1994年6月任无锡海通冷气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6月至1994年8月任无锡市星威精品商厦员工;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任柏诚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柏诚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过建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14%的股份,通过柏盈柏诚投资控股(无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49.76%的股份,通过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2.8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1.7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过建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过建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过建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进焕,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1989年7月至1993年2月任无锡压缩机厂工程师;1993年2月至1994年1月任无锡海通冷气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年1月至今历任柏诚股份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柏诚股份董事、资深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进焕先生通过持股平台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828%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进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沈进焕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吕光帅,男,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2006年6月毕业至今在柏诚股份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吕光帅先生通过持股平台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828%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光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吕光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纪勇,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2006年4月毕业至今在柏诚股份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纪勇先生通过持股平台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828%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纪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张纪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兵锋,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2003年6月至2019年3月历任柏诚股份项目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BIM设计部部长;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任东莞市新伟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10月至今在柏诚股份任职,现任公司董事、流程及IT系统管理部部长。

  截至目前,李兵锋先生通过持股平台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957%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兵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李兵锋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杰,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90年7月至1996年1月任无锡市交家电集团会计;1996年2月至1999年12月在无锡市郊区审计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0年1月至今在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会计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2月至今在无锡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柏诚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陈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秦舒,男,195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7月至2001年2月在中国华晶集团公司任职,历任双极总厂五分厂工程师、硅材料工厂副厂长、厂长;2001年3月至2005年5月在无锡华晶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10年9月任中国华晶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江苏晶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23年4月任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4年2月任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无锡先方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华芯检测(无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安泊智汇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任无锡合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任安泊智汇半导体设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柏诚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秦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秦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少雄,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至1994年5月,任上海生物化学制药厂质检科副科长;1994年6月至2003年5月,任上海第一生化药业公司质保部经理;2003年5月至今,任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2008年5月至今,任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秘书长;2010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党委委员、副会长;2018年8月至今,任业立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上海心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申江医学科技发展基金会理事长;2023年12月至今,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柏诚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少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少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陈少雄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彬珏,女,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8年6月至2000年1月任无锡市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员;2001年8月至2005年4月任无锡水登机械有限公司人事总务课长;2005年5月至2013年1月任柯尼卡美能达商用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长;2013年2月至今在柏诚股份任职,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目前,李彬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彬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李彬珏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平复明,男,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2004年7月至2014年6月任柏诚股份技术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任无锡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暖通主管;2015年5月至今在柏诚股份任职,现任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平复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平复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平复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过建廷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照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董事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过建廷先生、沈进焕先生、吕光帅先生、张纪勇先生、李兵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照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董事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杰先生、秦舒先生、陈少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东路20号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3日

  至2024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5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东路2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映旭    电子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

  联系电话:0510-85161217  传真号码:0510-82761218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诚股份”)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胡毅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胡毅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胡毅女士将与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胡毅,女,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4月任中润集团有限公司纺织分公司业务员;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任无锡丰仪纺织品服务有限公司QTEC品质技术中心翻译;2004年5月至今历任柏诚股份总经理助理、机要秘书、总办负责人、市场部部长,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机要秘书、总办副主任。

  截至目前,胡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胡毅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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