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1,535,904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根据“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535,904股后的441,707,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5847288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5847288元/股=265,024,479元/453,243,369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847288元/股。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额不会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11,535,904股。自本公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535,904股后的441,707,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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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好想你总部大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豆妍妍
咨询电话:0371-6258996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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