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4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丽珠集团为其控股附属公司丽健动保提供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丽珠集团为丽健动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3,45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本公司为丽珠集团在丽健动保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00%的反担保,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法人或其授权人就此反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详见本公司2024年5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珠集团为其控股附属公司丽健动保提供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24年5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4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丽珠集团为其控股附属公司丽健动保提供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丽健(广东)动物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健动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方担保情况:基于丽健动保经营业务需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为丽健动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3,45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丽珠集团为丽健动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本次反担保情况:鉴于丽珠集团所占丽健动保股权比例51%,本公司所占丽健动保股权比例49%,本公司承诺为丽珠集团在丽健动保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00%的反担保,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5月1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丽珠集团为其控股附属公司丽健动保提供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丽珠集团为丽健动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3,45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丽珠集团所占丽健动保股权比例为51%,本公司所占丽健动保股权比例为49%,同意本公司为丽珠集团在丽健动保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00%的反担保,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法人或其授权人就此反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丽健(广东)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02月01日

  3、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新基村委会石龙大道8号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建动保201车间(三层)及202车间(四层)(占地约5000平方米)

  4、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经营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动物保健品销售;动物饲养技术咨询服务;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动物诊疗;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的控股附属公司,丽珠集团所占丽健动保股权比例51%,本公司所占丽健动保股权比例49%,丽健动保的实际控制人为朱保国先生。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丽珠集团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与相关授信银行签订正式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丽珠集团为丽健动保贷款提供担保主要基于丽健动保经营业务的需要,该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同意丽珠集团为丽健动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3,45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本公司为丽珠集团在丽健动保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00%的反担保,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法人或其授权人就此反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30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49,884.7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5,960.04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为143,924.66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75,590.19万元)的25.44%: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11,935.41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7,949.29万元。

  截至2024年4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5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7日

  至2024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分别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6)。

  上述议案2-9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7)。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8为特别议案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3、4、8、9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6月6日(星期四)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9:30-11:00、13:0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3、传真:0755-86252165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8日

  附件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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