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 5 号白金广场 A 座 1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山
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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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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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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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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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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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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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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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通过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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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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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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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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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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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王由成、朱俊波、王由利、陈涛、王艾琴、田玉杰、淄博邦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14-16涉及关联交易,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以上关联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计入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14、15、16、17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伟、张明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其它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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