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1,240,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2%;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04,186,44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5.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84%。
● 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瑾尊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瑾尊越1号基金”)、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牧鑫鼎泰1号基金”)、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859,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6%;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04,186,444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47.61%,占公司总股本的33.84%。
● 截至目前,长久集团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长久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5日,长久集团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将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国民信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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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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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长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营业利润、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长久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长久集团本次部分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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