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水仙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建大报〔2024〕8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水仙支行终止营业。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水仙支行的业务并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巴黎春田支行。
三、机构终止营业后,原址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
你行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许可证缴回我局;逾期不缴回的,由我局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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