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新闻网
石家庄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郝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4年5月3日第17届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 同意:
郝朦同志任区数据局副局长;
臧亮同志任区数据局副局长;
董洁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思佳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于建刚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马驰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徐震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吴海江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聘任);
张烁同志任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主任;
冯新中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监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董志勇同志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郝朦同志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臧亮同志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治国同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董洁同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全胜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瑞强同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刘思佳同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于建刚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马驰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徐震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吴海江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聘任)职务;
张烁同志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冯新中同志区住房和建设执法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董志勇同志区水利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跃同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邢台
关于侯智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侯智杰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正处级);任命张辉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任命翟义琢同志为河北邢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命朱玉红同志为邢台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占峰同志为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命尹娜同志为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建中同志为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付素霞同志为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兼任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温宽良同志为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命吕俊栋同志为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马豪同志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华北同志的邢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正处级)职务;免去陈延西同志的河北邢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免去岳强同志的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齐跃虎同志的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卫红同志的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不再兼任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姬随增同志的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9日南宫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华亮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东辉为南宫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冯国庆为南宫市水务局局长;
孙飞为南宫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牛燕为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双忠的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宋福仓的南宫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如广的南宫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刘雪的南宫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傅斗志的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南宫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9日南宫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双忠为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冕为南宫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关辉为南宫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洪勇为南宫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存壮为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北胡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赵向民的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钱金钟的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北胡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齐圣垒的南宫市人大常委会西丁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东辉的南宫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邯郸
魏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乔新光、苏晓艳、杨帆三位同志辞去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5月9日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乔新光、苏晓艳、杨帆三位同志辞去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
魏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9日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段文学同志为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向明同志为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领义同志为魏县司法局局长;
郭福林同志为魏县民政局局长;
段晓明同志为魏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蒿要领同志为魏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振国同志为魏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闫文杰同志为魏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段献鹏同志为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振刚同志为魏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任命:
连秀华同志为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合良同志为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云同志为魏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连国稳同志为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辉同志为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锴同志为魏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丽芳同志为魏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振兴同志为魏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曹志刚同志的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姬海波同志的魏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郭福林同志的魏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郑战东同志的魏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段晓明同志的魏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蒿要领同志的魏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振国同志的魏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陈海林同志的魏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段献鹏同志的魏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庆军同志的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连秀华同志的魏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合良同志的魏县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云同志的魏县人大常委会政治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连国稳同志的魏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辉同志的魏县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锴同志的魏县人大常委会政治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永波同志的魏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献峰同志的魏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尹学虎同志的魏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牛健英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5月9日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牛健英辞去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磁县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磁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9日
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柳学清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5月9日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柳学清辞去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磁县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磁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9日
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9日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伟如为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常高直为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涛为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国栋为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
李品为磁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昕为磁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文珊为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国栋为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志杰为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秦新杰的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张洪彬的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房淑萍的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
宋占岐的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沧州
海兴县人大常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5月11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高鸿超为海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金树为海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田红梅为海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
高鸿超的海兴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金树的海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田红梅的海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决定任命:
李修彪为海兴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耿 飞为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 辉为海兴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四、决定免去:
耿 飞的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郭 辉的海兴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张世锋的海兴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五、任命:
刘立志为海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综合自海兴人大、磁县人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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