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05月06日 02:11 证券时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汇泽”)的通知,获悉盛屯汇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0万股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9日,盛屯汇泽将其持有的35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753.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66%,占公司总股本的4.07%,对应融资余额为40,67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013.3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7.61%,占公司总股本的9.78%,对应融资余额为121,47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5、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用状况良好,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后续出现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四、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4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现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3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2.7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4月底,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0,454,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最高成交价为22.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8,589,133.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