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内容及金额: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相关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金额为:150,407,288.00元。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风险及不确定性:本项目收入会在合同履行期间分年度确认,本项目对于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署概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交控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于近日签订《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相关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金额为150,407,288.00元。
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署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相关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合同金额:150,407,288.00元
3.合同内容: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信号系统产品
4.项目概况: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5.50km,设车站14座。该项目将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FAO系统)。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分公司负责人:刘恩惠
4.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2日
5.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日照路齐鲁之门科技智汇港B2C(I)号楼14层1413室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豆保信
4.注册资本:440,92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74年01月01日
6.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1号中铁电气化大厦
7.主要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纸出版;期刊出版;网络出版物出版;铁路机车车辆维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通信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工器材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9.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总资产5,586,381.80万元,净资产1,428,176.40万元,净利润183,192.70万元。
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签订合同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含分公司)签署销售合同,金额合计10,563.05万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150,407,288.00元
2.合同支付进度安排:项目按照首付款、进度款(包括到设备费和到货款)、竣工验收款、质保款进行支付。
3.履约地点:济南市
4.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合同签署地点:济南市
7.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约定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或扣除相应项目的费用,如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损失的赔偿。
8.争议解决方式: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买方法律合规部申请协调,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可提交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签订合同金额为150,407,288.00元,项目收入依据合同在履约期间确认。如本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是公司开展轨道交通业务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由于项目收入依据合同在履约期间确认,对各年度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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