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东监管局
淄金复〔2024〕42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公司石桥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鲁发〔2024〕10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公司石桥营销服务部由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石桥乡东北庄村西埠楼下变更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政府南100米房屋。
你公司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原《保险许可证》、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领取新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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