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02:23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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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下午16: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2024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

  (1)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2) 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中各个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风险作用;

  (3)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6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165.42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99.7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4,728.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6,052.14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变化等因素,经过公司充分研究、分析,预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50%。该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供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后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涉及的674,55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就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为《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后对比: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148.88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14,447.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8,802.25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1911.15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212.2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未转回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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