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及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解释16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执行解释17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不存在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改及部分序号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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