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04月24日 01:23 证券时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失效。

  3.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领取其他津贴。

  (2)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6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领取其他津贴。

  5.发放办法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刘江山先生、严斌生先生、张锦胜先生均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严斌生先生、严剑先生、涂文莉女士、梁祥林先生、万厚雄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国新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2.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失效。

  3.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领取其他津贴。

  4.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其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目前,公司所有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根据规定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5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0.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76元,共计募集资金90,326.3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43.69万元及增值税272.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5,50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8.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703.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以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2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专户1706023019200162457已于2023年10月30日注销。

  2.募集资金专户1504200929100099961以及定期存款账户1504200929100099961-000000002、1504200929100099961-000000003已于2023年8月24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人民币28,500万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净额856.0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0,485.72万元。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21.0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021.00万元。上述募集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验〔2020〕3-450号),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公司于2024年4月19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使用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二、/(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48.1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2,973.81万元。

  2022年10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1.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或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6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4〕3-18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9,060,868.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970,697.4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计提,故2023年未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母公司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417,581,926.69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20,585.84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7,532,038.3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2024年4月22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43,900股后的股本总数92,171,9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0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200,934,809.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60,093,500.5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261,028,310.14元,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9.3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43,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预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0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组织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94,293股已于2022年6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8%,过户价格为25.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157.8090万份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认购对象认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股票61,500股已于2023年5月11日非交易过户至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过户价格为25.66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公司股份余额为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184号),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锁定期公司层面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期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以年利率3%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及终止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