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戕害身心的操控!
——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25年特稿之三
“妈妈,妈妈,我是人,不是魔!我真的是戴楠!”
被亲妈掐住咽喉的戴楠拼命嘶喊,旁边还有好几个“法轮功”习练者竟然无动于衷。
2002年4月22日早晨,经常在家里召集“法轮功”人员一起练功的黑龙江伊春市人关淑云,突然不让女儿戴楠去上学,并对周围人说戴楠身上附上了“魔”,不除掉就会贻害无穷。她严厉地质问戴楠:“你到底是谁?从哪里来?干了多少坏事?害了多少人?”不顾女儿的申辩,她认定了女儿身上附有“魔”,掐住了女儿的咽喉。在场的其他习练者,有的双手合十祈求尽快地把“魔”除掉,有的因为害怕“魔”会跑到自己身上,远远地躲到墙角。戴楠几番挣扎,最终窒息身亡。
逝者已矣,留给人们的是难以释怀的沉重。是什么让“法轮功”痴迷者走上这样不可理喻的不归路?是李洪志宣扬的反人类的“法轮大法”,是所谓“大法”中充斥的那种邪恶而强大的力量——精神控制。
邪性教义
类似戴楠的悲剧绝不是个例。
1998年2月25日夜,江苏省的吴德桥在家练功,被妻子劝阻。吴用菜刀将妻子杀死。
1998年4月8日,山东省一名工人王安收在练功时被父亲劝阻,用铁锹将其父打死。
2001年11月25日下午,46岁的北京市“法轮功”信徒傅怡彬,杀害了反对他练功的父亲和妻子,将母亲用刀砍成重伤。
发生这样泯灭人性的悲剧,是因为李洪志告诉他们:“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有魔在干扰,不让你练功。”“家里人也有魔控制着。”“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
更多的练习者虽然没有杀人,但走上了自杀甚至自焚的道路。
1998年1月,66岁的黑龙江退休工人王成祥从六楼的家中跳下身亡,为的是飞升。
同年,54岁的河北退休工人马建民,为寻找李洪志安装在信徒腹部的“法轮”,在家里用剪刀剖腹身亡。
1999年7月3日,27岁的常浩驰和50岁的李进忠确信自己已经“功成圆满,可以升天”,在村外以“法轮功”特有的姿势相对而坐,自焚而死。
2001年1月23日14时41分,万家团圆喜迎新春的时候,王进东、刘云芳、刘葆荣,以及郝惠君和陈果母女,刘春玲和刘思影母女等7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其中2人死亡,3人烧成重伤,酿成了震惊中外的惨案。
仅在“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前,就有2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自杀身亡。为什么发生这样的悲剧,因为李洪志告诉他们:“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只是个人。”“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飞上天。”
更大的死亡群体是拒医拒药者。
1998年11月,辽宁省21岁的张金生不慎烧伤胳膊,他认为这是“师父”李洪志在给他“消业”,拒绝就医治疗,终因伤口感染恶化造成败血症死亡。
41岁的中学教师吴希根,患肺结核近20年,经医治病情稳定。1998年8月他习练“法轮功”,从此拒医拒药。1999年2月26日凌晨,吴因病情恶化病死在家中。
1998年12月,58岁的李巧英身体不适,拒绝就医,死于脑血栓。死前两天,四肢瘫痪、不能说话的李巧英望着丈夫,丈夫对她说:“是‘法轮功’害了我们,要是早一点治疗,不会到今天。”李不住流泪、点头,后悔莫及。
美国“法轮功”学员李国栋、封莉莉都是李洪志钦点的“法轮功”学员样板,都是因为生病后错过了治疗时机而死亡。直至他们快死时还在大喊:“师父救我!”而“法力无边”的李洪志却是无力回天,只能让他们在极其痛苦中死去。
据不完全统计,1000多名“法轮功”人员因拒医拒药导致病情恶化而死。为什么这些“法轮功”习练者拒医拒药?因为李洪志告诉他们:“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能治病,信你还吃什么药!”“我们修炼人哪个地方不舒服,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病就是一种业。医院是不能消业的。”
以《转法轮》为代表,李洪志炮制的“法轮大法”充满邪性和毒性。他诋毁人类,说人类是宇宙高级生命坠落后被降到地球上的,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人类道德在败坏,“地球上的人类应当销毁”;他自我神化,先自称“宇宙主佛”,后竟敢自称“创世主”,说“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他宣扬世界末日即将到来,说地球要爆炸,人类要毁灭,只有信“法轮功”才能幸免。正是所谓“大法”中的种种歪理邪说,诱导信徒们走上了不归路。
步步圈套
细看李洪志诱骗控制信徒的手段,步步圈套,步步惊心。
一是诱惑。强身健体、祛病消灾本是人们的普遍愿望。李洪志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把人生病的原因说成是由于这个人前生或者今世的“业力”所致,编造“消业说”,声称修炼“大法”后“不需打针吃药”就能“祛病强身”,还有可能“被高能物质所代替”成为一个“不坏”的身体。在当时气功热的大背景下,这让很多追求健康长寿的人,毫无戒备地陷入了“法轮功”的圈套。
紧接着,李洪志又称“一人练功全家受益”,扬言“大法弟子”修成了的时候,亲人可以到弟子的天国里当众生,进而宣扬人类面临毁灭与淘汰,只有修炼“法轮功”才能摆脱尘世的痛苦,免于被淘汰,这使不少善良的人为了造福家人而陷入“法轮功”。
二是隔离。接下来,李洪志通过灌输修炼“法轮功”的诸多“禁忌”,以“修炼必须专一”“如果不能够专一的修炼‘大法’,就不能在我们‘大法’中‘圆满’”为借口,隔离弟子接触外界信息的渠道,将一切批评、阻挠“法轮功”传法、练功的都视为“魔”,除“魔”不仅无罪,而且有助于“圆满”。逐渐地,读书、看报等这些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事情,“法轮功”习练者都被禁止了,他们的头脑中只能有一件事——“大法”。甚至亲情也被阻断,因为李洪志说,“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
“法轮功”先是打着气功旗号,后又打着佛教幌子,盗用宗教术语。自我神化不断升级后,李洪志开始用“不二法门”来杜绝弟子接触传统宗教,公然说:“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我要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现在宗教已经不能度人了”“佛教代表不了神佛,是人心不好了变异了宗教。”“特别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
三是洗脑。在“法轮功”精神控制的“强化”阶段,李洪志要求弟子日复一日无休止地“学法、练功”,使修炼者牢固建立条件反射,达到对其教义的深信不疑。进而使出精神控制的撒手锏——“集体练功”和“集体学法”。“集体练功”营造的氛围,使得在现实生活中缺乏情感关怀、遇到挫折坎坷的人,感受到了归属感,陷入心醉神迷的状态。“集体学法”让习练者诵读《转法轮》等书籍和经文,讨论交流学习心得。1996年,李洪志抛出《法会》经文。“集体学法”和“法会”这种群体性的诵经、心得交流活动,对加强习练者的精神控制具有重要作用。
河南省许昌市的张沛生对此深有体会,他说:“‘法轮功’最厉害的两招就是‘集体练功’和‘学法’。每天要与‘功友’交流练功、‘学法’体会,一天的业余时间就全交给‘法轮功’了……久而久之,大脑中原来的知识和观念都被排除掉了,只剩下李洪志和他的‘经文’,这就是彻头彻尾的‘洗脑’过程。所以,‘法轮功’习练者慢慢地都把李洪志当作宇宙的‘主佛’,唯他独尊,唯他命是从了。”
四是恐吓。为了强化精神控制,李洪志还经常用各种言论恐吓弟子,让其时时处于一种不安状态,让弟子们在心理上更加依赖自己,从而对自己言听计从。他一方面通过“末日论”“毁灭论”“灾难论”等恐吓人们加入“法轮功”,打通人们加入“法轮功”的入口;另一方面通过“不二法门”“魔论”“大审判”等恐吓已入门的“大法弟子”认真“学法、练功”,否则会遭到“形神全灭”等可怕后果,以此封堵退出“法轮功”的出口,切断弟子的退路,形成了系统、严密、封闭的精神控制。
对于想要脱离“法轮功”的习练者,李洪志吓唬说:“你们知道,这些年有的学员突然死亡了,其中有一些就是因为这样干了造成的……一旦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的性命呀!就是求其他的佛道神也没有用,他们不会保护乱法的人。”就是这样的恶毒诅咒,让很多习练者不敢脱离“法轮功”,有些已经脱离的,也重新回到了“法轮功”的牢笼之中。
陕西省延安卷烟厂高级工程师杜峰描述当时的状态说:“在痴迷‘法轮功’期间,我的精神长期高度紧张,觉得自己遇到的一切事情都是‘过关’和‘考验’,甚至晚上在睡梦之中都不能丝毫放松警惕。”
无法自拔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辛格博士说:“随着时间的流逝,邪教成员的心理状况恶化了。他开始失去复杂的理性思考能力;他对问题的反应变得刻板了;他发现自己独立做一些简单的决定都很困难;他对外部世界所发生的事件的判断力被破坏了。至于他意识不到他自己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
“法轮大法”的毒害,让那些信徒们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心中只有“法轮功”,成了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傀儡。“1·23”集体自焚事件参与者王进东说:“在我们心里,学‘大法’高于一切。从此生意也做得不如以前,执着生意这个心也慢慢放淡了,一切都为‘学法’让路。”而李洪志宣扬“反理说”“杀人也是度人”等内容,也必然导致习练者的行为方式越来越极端,以致屡屡发生反人类、反社会、反道德的事件,甚至遭到谴责和法律制裁后还不知悔改。
精神控制是古今中外一切邪教通用的主要手段,也是判定一个组织是否是邪教组织的主要依据。那些在“法轮功”精神控制之下的习练者,经过李洪志一系列歪理邪说的诱骗、洗脑和恐吓,逐渐相信李洪志是无所不能的“宇宙主佛”,“大法”是高于人间一切法律……这也是他们人生悲剧的开始,除非有一天他们能够幡然醒悟,但对于已经被李洪志牢牢控制住思想的“法轮功”弟子而言,这一切太难了。
今天,昔日的“法轮功”习练者中,绝大多数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摆脱了“法轮功”的桎梏,回归了正常的社会生活。但不可否认,仍有一小部分痴迷者被牢牢控制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无法自拔。生命之于人只有一次。生命是美丽的,也是脆弱的,善良的人们不要放松警惕,因为常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想用他们的歪理邪说、精神控制把人变成他们的傀儡和牺牲品。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这样写道,“‘法轮大法’是把宇宙特性(佛法)万古以来第一次留给了人,等于给人留下了一步上天的梯子”。纵观“法轮大法”祸害人们身心的龌龊历史,它恐怕是送人上西天的梯子,更是送人下地狱的绳索。
珍惜生命,远离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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