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底盘控制系统两大领域,拥有底盘前后悬架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气压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底盘副车架等多个系列产品。公司具有研发设计、工艺开发等技术优势,具备“产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生产能力,在产能、规模、装备及技术实力方面均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重点研究院,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公司近年来不断进行战略投资布局,在浙江、北京、上海、安徽、匈牙利、长春、西安、广西等地建有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商用车、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
(1)商用车产品系列
配套车型:中重卡、轻卡、微卡、客车等。
主导产品包括:气压盘式制动器、组合踏板、变速操纵器、气阀类产品、制动气室、离合器助力器、自动调整臂、气压ABS、EBS、AEBS、ESC、EPB、ECAS、XEPS等。
(2)乘用车产品系列
配套车型:轿车、MPV、SUV、微车、皮卡等。
主导产品包括:液压盘式制动器、液压EPB/EPBi、钢、铝合金车架、 真空器助力器、液压ABS/ESC等。
(3)新能源汽车产品系列
主导产品包括:EHB、无线充电、轮毂电机、电制动EMB、电动真空泵、钢、铝合金底盘模块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3月8日,公司与浙江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江、陈文晓签订了《关于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1%的股权转让给景睿电子;将持有的万暨电子1%的股权转让给万安投资;将持有的万暨电子3.3%的股权转让给陈江;将持有的万暨电子0.67%的股权转让给陈文晓。同时公司将持有的诸暨万安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安汇智持有万暨电子16%股权)37%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景睿电子。详见2023年3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2023年4月11日,公司以原对安徽万安的借款及部分现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详见2023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3、2023年5月31日,公司与Haldex Brake Products Aktiebolag?、瀚徳汽车产品(苏州)有限公司、浙江璟致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Haldex Brake及瀚徳汽车产品(苏州)分别将其持有的瀚德万安(上海)37.8788%及12.1212%合计50%股权转让给浙江璟致,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同时,公司将持有的瀚德万安(上海)5%股权转让给浙江璟致。详见2023年6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4、2023年8月23日,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公司存续经营,万安智驱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公司承继。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5、2023年9月21日,公司与苏州申祺利纳绿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复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同驭科技的部分股权转让给苏州申祺利纳绿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复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2023年9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6、2023年10月24日,公司与珠海横琴静水流深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张磊、郭立群、天津载合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载合厚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滨海陆石动力高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三亚百川致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签署《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以增资形式向载合汽车投资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载合汽车4.1617%的股权。详见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98,252.89万元,同比增长18.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55.68万元,同比增长346.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55.6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70.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965.65万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董事、高管2024年度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2024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2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的授信方式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智轩兴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安徽万安、智轩兴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2,3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2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安徽万安环境生产所需电力需要使用安徽万安变电所,安徽万安环境向安徽万安支付工业用电费,2024年预计7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HCU(液压控制单元)产品,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900万元。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公司采购制动主缸总成等配件产品,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7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傅直全回避了表决。
18、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7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长、总经理陈锋先生不再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陈黎慕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万青先生、闫建来先生、谢雅芳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2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10、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和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0575-89007574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55.6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70.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965.65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经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次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已成为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亦是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根据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在该业务板块的配套规模将持续扩大,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在技术、生产、销售及项目投资等各方面都需持续不断地进行投入、升级。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市以来以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为推动公司各项经营计划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并推进重点项目及前瞻性项目的实施,促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的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4年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驭”);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驱”);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万安”);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智轩兴”)。
公司2024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2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的授信方式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向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航机械”)(原诸暨市万强机械厂)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2,3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200万元。
(2)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安徽万安环境生产所需电力由安徽万安变电所提供,安徽万安环境需向安徽万安支付工业用电费,2024年预计700万元。
(3)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4)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奕隆”)采购HCU(液压控制单元)产品,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900万元。
(5)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驭科技”)及其子公司向公司采购制动主缸总成等配件产品,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700万元。
2、关联关系
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万安环境为万安集团控股子公司;万航机械实际控制人的父亲袁文达为公司控制人之一陈利祥的妹夫;浙江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万泽基金”)(万安集团对万泽基金的出资比例为84.90%),万泽基金持有华纬科技7.50%的股权。江苏奕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同驭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陈锋、傅直全兼任同驭科技董事。
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姚焕春与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存在亲属关系。
审议公司与万航机械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姚焕春回避了表决,该四名董事为亲属关系。
审议公司与华纬科技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姚焕春与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存在亲属关系。
审议公司与同驭科技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傅直全回避了表决。陈锋、傅直全为同驭科技董事。
3、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名称: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叶观群
(2)出资金额:15,05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4)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1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力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特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责、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构成:
(7)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86%的股权),万安集团为安徽万安环境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安徽万安环境68.11%的股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万安环境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人名称: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原诸暨市万强机械厂)
(1)法定代表人:袁陈炳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金山路18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
(7)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万航机械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的加工销售,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作为公司的供应商,能够保证所供产品配件的及时供应,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利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万航机械实际控制人袁陈炳(袁陈炳持有万航机械100.00%的股权)的父亲袁文达为陈利祥的妹夫,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万航机械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人名称: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金雷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捌佰捌拾捌万元整
(4)住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5)成立时间:2005年5月30日
(6)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弹簧、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金属加工机械设备、弹簧钢丝;研发:弹簧、钢丝、汽车零部件、计算机软件、弹簧加工专用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安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86%的股权);万安集团对万泽基金的出资比例为84.90%,万泽基金持有华纬科技7.50%的股权,华纬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4、关联人名称: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YUKFA5P
(2)注册资本: 5000万元整
(3)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薛飞
(5)成立日期:2019年8月6日
(6)营业期限:2019年8月6日至******
(7)注册地址: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四圩村5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批发;汽车零部件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
(1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奕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苏奕隆为公司关联法人。
5、关联人名称: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KGB8E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法定代表人:舒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4,187.404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年9月9日
(6)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恒永路328弄79号1层、2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软件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情况
(9)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驭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陈锋、傅直全兼任同驭科技董事,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驭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生产的需求,并能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补充,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与万航机械、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环境、公司与华纬科技、公司与江苏奕隆、公司与同驭科技的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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