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7日 05:1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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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4-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是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露露”杏仁露,包括原味、无糖、浓情款、迷你款、经典低糖等,“露露”杏仁露是以纯天然、无污染、具有美容养颜、润肺止咳、润肠通便、调节血脂等功效的北纬43°野山杏仁为原料,采用独特的研磨工艺、专利技术精制而成,是营养、健康、绿色的植物蛋白饮品,此外还有核桃露、果仁核桃露产品、杏仁奶、巴旦木奶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463.87万元,较上年增长9.76%;实现利润总额84,597.80万元,较上年增长6.48%;实现净利润63,816.14万元,较上年增长6.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12.61万元,较上年增长6.02%,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势头。

  未来,公司将坚持“引领植物饮品发展”战略,及时关注市场消费需求的变化,立足差异化的经营思维,大力开展品类升级与创新,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依托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展模式,不断拓宽营销边界,促进业绩稳健增长,进一步提升品牌在植物饮品领域的市场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2022 年11 月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我公司“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5,999,995.00股,持股比例2.47%。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1:“何新海”、“梅朝军”未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2023年度期初/期末转融通证券出借余量数据表中,公司未查询到该数据。

  注2:“何新海”、“梅朝军”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本报告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未查询到该数据。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一)股份回购及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3.3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依法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进行了首次回购,截至2023年5月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864,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最高成交价为9.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元/股,成交均价8.38元/股,支付总金额200,000,379.43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3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52,554,074股。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5月7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8)、《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进展情况

  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滦河以西,承秦高速以北地块实施迁建项目“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

  经项目设计方案优化后,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土建主体已完成施工,土建工程总体投资进度完成87.77%。

  (三)露露(北京)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露露(北京)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就项目规划建设方案进行了多轮沟通,待规划意见确定后进行项目立项,目前正在持续推进相关进展。

  (四)廊坊露露饮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公司损失,决定对廊坊露露进行解散清算,目前正在推进相关进展。

  (五)露露植饮(淳安)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需求及战略发展需要,随着南方市场的逐步开拓,以及产品品类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公司在杭州淳安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露露植饮(淳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子公司拟投资36,477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露露系列饮料的生产基地。子公司已于2023年5月29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于12月开始经营部分线下销售业务。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4-018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R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5,999,995股,持股比例2.4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4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5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300.00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5,255.4074万股的1.24%,授予价格为6.0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普通股股票。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4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169人(不含预留份额),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7,800万元,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0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5,255.4074万股的1.24%,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普通股股票,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6.00元/股。

  (三)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

  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滦河以西,承秦高速以北地块实施迁建项目“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

  经项目设计方案优化后,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一期土建工程总体进度完成91.06%,厂房内正在进行装饰施工,设备陆续进场,按生产工艺分阶段安装。

  (四)露露植饮(淳安)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需求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在杭州淳安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露露植饮(淳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子公司拟投资36,477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露露系列饮料的生产基地。子公司已于2023年5月29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于12月开始经营部分线下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认缴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现处于规划方案设计优化阶段。

  (五)露露(北京)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露露(北京)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就项目规划建设方案进行了多轮沟通,目前正在持续推进相关进展,待规划意见确定后进行项目立项、设计等相关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兴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明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事项。

  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兴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明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4-015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会议由副董事长梁启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以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2,554,07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25,999,995股后的1,026,554,07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10,621,631.60元(含税)。

  若本次会议召开之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杨东时、刘志刚、李元龙、施佩影回避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杨东时、刘志刚、李元龙、施佩影回避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8万元和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4月17日为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1,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4-028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2、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

  提案1.00、3.00、4.00、5.00、6.00、7.00、8.00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提案2.00、3.00、4.00、5.00、6.00、7.00、8.00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8:3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综合管理部(证券)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

  邮政编码:067000

  电 话:0314-2128181

  电子邮箱:lolozq@lolo.com.cn

  联 系 人:龚亚丽

  6、会议相关费用: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8、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48”,投票简称为“露露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股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股东单位),出席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股东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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