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席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杰、王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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