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04月17日 01:52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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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PCB的产业跟随着电子终端(Electronics)和半导体(Semiconductor)同步发展

  PCB是随着电子连接系统发展而来的,开始解决的是电子终端中各个器件的连接;随着电子终端技术的发展,PCB更多承载是各个芯片(半导体)的连接;通常PCB的产值在终端价值的3%-4%左右;但半导体越来越重要,在终端中的价值占比越来越高;

  图表:PCB的产值跟电子终端(Electronics)和半导体(Semiconductor)之关系

  资料来源:PRISMARK

  每次产业发生巨大变革;都有一个领先的企业引领行业发展,带领着行业技术发展;从家电到PC、从PC到手机、从功能机到智能机;现在新技术变革时代又要到来;根据行业咨询机构统计,未来五年终端的增长增量需求里面,排名前三位的是服务器(500亿美金+)、汽车(470亿美金+)、手机(500亿美金+);

  图表:全球PCB的的需求及变化

  2)技术上“后摩尔时代”系统级封装发展:对基板提出新的需求;

  排名前三位的是服务器、汽车、手机,他们对PCB的需求决定着PCB未来技术发展方向,这三个业务的需求背后是数据传输的大幅增长;一方面数据的传输需要更高的带宽,更高的带宽就需要高频高速的材料,这个是材料的变化;另一方面是芯片处理的数据量越来越大,处理的实时响应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芯片和芯片之间的数据传输更快,板级互联成为趋势。

  更深远的影响是数据高增长带来的产业链的变化,先进封装的需求爆发式增长,增加 I/O 数量和增加传输速率是目前行业确定的改进方向,在这两个方向上都带了PCB新的需求,特别是在基材的变化,从BT材料走向ABF材料,未来再到玻璃材料;在先进材料方面,天津普林也将在新赛道上尝试探索,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发展历程:

  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类型覆盖单双面板、多层板、高多层板、HDI、高频高速板及厚铜板等,专注于中小批量、高多层、厚铜板和HDI领域的PCB领先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工控医疗、汽车电子、航空航天、消费电子等领域。

  图表:天津普林的发展历程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取向供应商直接采购的模式。通常情况下,公司会根据客户订单情况,按照预计产量采购。同时,公司亦根据历史数据对客户订单的数量进行预测,并据此准备适量的安全库存。

  (2)生产模式:公司继续沿袭多品种的生产模式,根据不同产品特性制定特定的生产工艺,满足客户需求。

  (3)销售模式: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由于客户对产品交期要求严格,公司一般采用物流快递的配送方式。

  公司多年来一直专心致力于PCB产品的生产和技术改进革新,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及业务经验,凭借丰富的产品结构、齐全的表面工艺、稳定的产品质量,培育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公司连续多年入选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综合PCB百强企业和内资 PCB百强企业。

  3)公司的业务发展

  随着公司2023年完成对泰和电路的收购,公司实现了多工厂多基地的布局;天津基地以工控、汽车、航空及科研专用为主;华南基地以显示光电、线圈厚铜等为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注:为保持披露口径一致,2021年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TCL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简称“泰和电路”)20%的股权并认缴泰和电路新增注册资本 5,693.8776万元,泰和电路于2023年11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取得泰和电路51%的股权。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4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会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核查报告》,经核查后,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62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9%;实现利润总额2,768.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4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55%。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2.45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160.0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142.61万元。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荦荦先生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考虑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延续性,经与TCL财务公司协商,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TCL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其中,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信贷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套期保值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徐荦荦先生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9.《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克景先生、徐荦荦先生、庞东先生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础上增加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0,4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160.02万元,实收股本24,584.9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1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14.《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1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查阅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7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5月0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0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第11、12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05月06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海峰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联系传真:022-24890198

  电子邮箱:ir@tianjin-pcb.com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4

  2、投票简称:普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5月0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授权委托人应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择 “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04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天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62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9%;实现利润总额2,768.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4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55%。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2.45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160.0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142.61万元。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考虑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延续性,经与TCL财务公司协商,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TCL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其中,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信贷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套期保值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础上增加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0,480万元。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不涉及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160.02万元,实收股本24,584.9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徐荦荦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考虑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延续性,经与TCL财务公司协商,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TCL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其中,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信贷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套期保值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TCL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TCL财务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17867103C

  (3)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TCL科技大厦21楼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黎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7)主要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2%)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TCL科技集团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境外资金境内归集、境内资金集中管理、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经常项目集中收付业务);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普通类资格,仅限于从事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与期权六种产品的代客交易业务);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业务(“一头在外”票据贴现业务和“一头在外”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

  TCL财务公司于2005年12月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筹建,2006年9月获得原银监会的开业批复,2006年11月8日正式开业运营,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6H34413000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17867103C。

  截至2023年12月31日,TCL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TCL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末,TCL科技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2.41亿元,净资产20.51亿元,实现净利润1.4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经营情况良好。

  (四)关联关系

  TCL财务公司属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TCL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其他情况

  经查询,TCL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 交易内容及金额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TCL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TCL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甲方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TCL财务公司。

  (2)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甲方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TCL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TCL财务公司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

  (4)TCL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符合相应合同约定条件下,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TCL财务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存款的,公司有权终止具体合作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TCL财务公司应付公司的存款与TCL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应计利息进行抵销。

  2、结算服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TCL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或工具,例如财企直连服务。

  (2)TCL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TCL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财企直连服务而产出的相关费用,TCL财务公司免予收取。

  (3)就公司的交易指令信息,TCL财务公司应完整及时向银行转发,并提供必要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接触相关信息。未经公司同意,TCL财务公司不得分析和对外提供信息。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TCL财务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供贷款及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向TCL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以使用TCL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符合TCL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信贷业务,TCL财务公司向公司授出的每年度的每日最高未偿还信贷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TCL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及符合内部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优先满足公司的需求。

  (3)公司向TCL财务公司支付贷款利率或其他融资性业务的利率(费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4)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TCL财务公司归还贷款或偿还其他融资性款项的,TCL财务公司有权终止具体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司应还TCL财务公司的贷款或其他融资性款项与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存款进行抵销。

  4、其他金融服务:

  (1)TCL财务公司在获得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前提下,将按公司指示及要求,向其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TCL财务公司经监管机构批准后为公司提供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服务等。TCL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其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TCL财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TCL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凡相关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未规定收费标准的,则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公司、TCL财务公司应分别就提供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 协议的期限、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自双方分别完成其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内部决策程序之后生效(以前述事项发生较晚之日为本协议最终的生效之日)。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TCL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TCL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且公司前期已与其开展了金融服务,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TCL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类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由TCL财务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接受金融服务的连续性,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同时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TCL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服务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时考虑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延续,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继续与TCL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交易对方正常业务,对其不存在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余额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50.32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

  (2)基于过去的良好合作情况,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双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TCL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TCL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TCL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20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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