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教育部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办学地址由“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明月山大道1599号”变更为“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新区学府大道1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 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6781
电子邮箱:mbjygl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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