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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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经营范围:鄂州市华容区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鄂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8.5%,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5%,湖北鄂州华容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鄂州市华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投资的联营企业。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鄂州市华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四)山东省路桥集团(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09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王发军

  4.注册资本:4,08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0-27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服务;舞台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公路工程监理;危险废物经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环保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山东省路桥集团(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省路桥集团(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五)山东省路桥集团菏泽建设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8日

  3.法定代表人:段修凯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南疏港四路南段路东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其他股东巨野利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股东巨野麟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5%,山东省路桥集团菏泽建设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省路桥集团菏泽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六)山东省路桥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3.法定代表人:刘承印

  4.注册资本:9,575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三德范村东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山东鲁速建材有限公司持股40%。山东省路桥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省路桥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七)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9日

  3.法定代表人:蔺高才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十层1018室

  6.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电车销售;轮胎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试验机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润滑油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林业产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八)山东外经(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5月27日

  2.注册资本:10万港元

  3.住所:湾仔港湾道 6-8 号瑞安中心 27 楼 2701 室

  4.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建筑工程承包、劳务人员管理、进出口贸

  易。

  5.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山东外经(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外经(香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九)恒瑞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7月25日

  2.法定代表人:刘儒成

  3.注册资本:2,000,000.00欧元

  4.住所:No. 9-11 Janka Veselinovi?a Street, Banja Luka, BIH

  5.经营范围:建筑施工、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进出口贸易。

  6.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恒瑞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恒瑞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

  1.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5月9日

  3.法定代表人:白宾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9号

  6.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门窗制造加工;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物联网技术研发;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一)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3.法定代表人: 刘贵翔

  4.注册资本:120,623.17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栋9层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铁路、水利、桥梁、隧道、市政工程的建设、养护、规划咨询、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桥梁加固;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的拌合及销售;涂料制造与销售;设备租赁;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代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工程总承包;绿化施工与管理;建材贸易与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设备研发与产业化;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二)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1.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左国胜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公路管理局材料供应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持股49%。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三)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17年5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张鲁军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24层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四)山东高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2月09日

  3.法定代表人:姜日民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岚山西路169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交通设施维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高速日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山东高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高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五)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4日

  3.法定代表人:张英泽

  4.注册资本:2,9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工业园区永莘路133号

  6.经营范围:沥青砼铣刨回收料冷、热再生;水泥稳定碎石铣刨回收再生;水泥砼铣刨回收料再生利用;降噪、减震、抗滑型SMA路面材料销售;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预制管、预制板、预制构件制造销售;各型号沥青砼、水稳碎石生产及销售;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钢筋、钢绞线及筑路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9%。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担保金额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业务期限需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办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及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担保公平对等。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395,28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69,172.70万元的61.4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14,24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担保余额2,739.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2%。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2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相关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220号)核准,2020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999,999,995.10元。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5.10元,扣除承销费及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1,726,410.19元。由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2904784910919的人民币账户。2020年10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0JNAA30007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988,749,995.10元,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980,649,995.10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230,046,796.69元,用于补充标的资产流动资金的金额300,000,000.00元,账户利息收入3,936,626.73元,基本户转入手续费1,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财务顾问费等7,607,765.96元,募集资金已置换未转出金额10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账户利息收入1,533.1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584.40元,结余资金划转至公司的其他账户4,430,909.5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具体使用及结存情况详见下表: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3,600.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9,672,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4,826,328,000.00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2904784910555)。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1,736,633.09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4,263,366.9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XYZH/2023JNAA1B008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3,201,720,209.98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1,795,053,976.98元,补充流动资金826,328,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0元。账户利息收入2,848,649.36元,银行手续费支出5,724.67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监管指引2号》 《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监管指引2号》《自律监管指引1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湖北泰高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泰高”)、山东鲁高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高”)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新路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述4家开户银行于2020年11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新路支行向路桥集团资金专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转入980,629,995.10元,支付财务顾问费7,600,000.00元,收到利息401,456.95元,销户转回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1,456.95元,余额0.00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路桥集团资金专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收到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转入980,629,995.10元,转出至山东鲁高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230,629,995.10元,转出至湖北泰高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450,000,000.00元,支出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支付手续费1,410.80元,收到利息28,438.54元,销户转回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7,027.74元,余额0.00元。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泰高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收到路桥集团资金专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转入4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50,000,000.00元,支付山东路桥兴山县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400,020,000.00元,支付手续费5,152.20元,收到利息3,502,938.24元,转回湖北泰高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477,786.04元,余额0.00元。

  注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鲁高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收到路桥集团资金专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转入230,629,995.1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180,046,696.69元,收到山东鲁高基本户转入用于支付手续费1,000.00元,代山东路桥高密市2017-2018年城建工程PPP项目经理部支付50,583,198.41元,支付手续费1,787.36元,收到利息5,326.17元,销户转回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4,638.81元,余额0.00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监管指引2号》《自律监管指引1号》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赣州鲁高园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东鲁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回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鲁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述7家开户银行于2023年4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向赣州鲁高园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458,685,800.00元,向会东鲁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转入493,914,200.00元,向四川省回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转入375,270,000.00元,向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102,578,300.00元,向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转入217,113,700.00元,向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化路支行转入465,742,500.00元,向山东鲁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转入162,582,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226,328,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0元,收到利息2,525,977.74元,余额826,639,477.74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赣州鲁高园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收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458,685,8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458,685,800.00元,支付手续费175.93元,收到利息3,188.45元,余额3,012.52元。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会东鲁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收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493,914,2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233,914,200.00元,收到利息2,276.48元,余额260,002,276.48元。

  注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省回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收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375,270,0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184,438,938.98元,支付手续费3,216.74元,收到利息299,727.20元,余额140,790,638.48元。

  注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收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102,578,3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102,578,300.00元,收到利息1,426.15元,余额1,426.15元。

  注6: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收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217,113,7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217,113,100.00元,支付手续费680.00元,收到利息1,509.29元,余额1,429.29元。

  注7: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化路支行收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465,742,5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435,742,200.00元,支付手续费1,090.00元,收到利息3,195.24元,余额1,405.24元。

  注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鲁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收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转入162,582,0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162,581,438.00元,支付手续费562.00元,收到利息11,348.81元,余额11,348.8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8,588.65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JNAA1F0017号)。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表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3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已注册未发行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具体调整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及路桥集团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

  二、审议及注册情况

  (一)公司中期票据审议及注册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23年9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分别出具中市协注〔2023〕MTN1063号、〔2023〕MTN106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二)路桥集团中期票据审议及注册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22年8月,交易商协会分别出具中市协注[2022]MTN769号、[2022]MTN795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路桥集团中期票据注册。详见公司2022年9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三、发行期限调整

  (一)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期限调整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拟由“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调整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二)路桥集团中期票据发行期限调整

  路桥集团拟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拟由“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调整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发行最终方案以《募集说明书》披露为准。

  四、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路桥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3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

  变更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1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时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拟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6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交建集团股份的议案》,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材料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的合计86.73%的股份。2023年6月30日,本次收购的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交建集团取得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年,公司与持有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保理”)40%股权的股东山高(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山高保理公司章程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本公司拥有山高保理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本公司可控制山高保理,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一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据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做了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解释16号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影响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及 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

  (一)对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二)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3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8,678,890.25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465,812,721.4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5,496,549.94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77,634,967.33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996,043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6,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9,330,501.24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9.38%,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土木工程建筑业属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规模等持续增长,但资产负债率整体较高,利息费用支出较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资金储备及投入。同时,为防范相关风险,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巩固主营业务,培育壮大新型业务,满足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长期价值创造能力等。公司将充分利用未分配利润,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中期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时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同时,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3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025,748,327.19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4.81%,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按照账龄分布、是否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共同风险特征,以组合为基础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 方预期信用损失组合,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公司对于: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如果该减值准备大于当前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 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 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 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 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02,412,334.30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 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该准备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 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09,317,654.40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018,338.49元。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25,748,327.19元,共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810,341,178.48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  810,341,178.48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4.81%。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 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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