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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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17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玉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江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金玉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独立董事经合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光千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肖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独立董事经合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周旭红(召集人)、金玉丹、肖瑗。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金玉丹先生、肖瑗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正式生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营资本结构、公司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产管理效率,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18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江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江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刘江涛先生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刘江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江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刘江涛先生将仍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江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江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金玉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变更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光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光千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李光千先生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光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光千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李光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李光千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肖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次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关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刘江涛(召集人)、周旭红、李光千

  调整后:周旭红(召集人)、金玉丹、肖瑗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金玉丹先生、肖瑗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正式生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1、金玉丹先生简历

  金玉丹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历任中国惠普公司工程师、美国3Com公司软件研发工程师,中国首席代表、英国马可尼通讯公司亚太区总裁、美国络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CEO、北京软银赛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金玉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肖瑗先生简历

  肖瑗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2001年,任职于湖北省邮电管理局、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局长、局长、处长。历任北京博升优势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肖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11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19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减资主体情况

  (一)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

  三、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营资本结构、公司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产管理效率,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减资完成后,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孙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20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而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18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关于变更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法务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波、张瑜

  联系电话:010-64260109

  传真:010-64260109

  邮政编码:100013

  六、备查文件

  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7”。

  2、投票简称为:“二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21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金玉丹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金玉丹

  2024 年 4 月 8 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22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金玉丹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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