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4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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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

  提案1、提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1、提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4、15、17、18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6、提案19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提案14-1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提案17-19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1、议案7-10、议案1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 -11:00,下午 1:30 -4: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三层

  3.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23日下午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人:周英瑜、陈力华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传真:010-82786786

  电子邮箱:zhouyingyu@hanwang.com.cn、chenlihua@hanwang.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三层

  邮编:100193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2

  2.投票简称:汉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王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4月2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刘迎建先生分别提名王超英女士、江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顾凌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请参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所承担的职责及在公司监事会中发挥的作用,并参考同行业水平,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标准为:非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为6万元/年(含税);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根据现行的薪酬标准,按其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确定。

  上述薪酬标准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开始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7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超英:女,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5月进入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任职于自动化所的相关投资企业。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同时担任北京中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自技术集团、北京中科模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闻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水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中科院自动化所控股或参股企业的董事或监事。

  王超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超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婧: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0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总裁秘书、总裁行政助理、营销中心办公室主任、文字识别事业部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时担任公司集团办主任、服务中心总监、预算商务部主任。

  江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江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4月2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刘迎建先生、朱德永先生、李志峰先生、李远志先生、刘秋童先生、刘成林先生、刘进女士7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李小荣先生、王莉君女士、苏丹女士、高焱莎女士4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11人将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小荣先生、苏丹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莉君女士、高焱莎女士已报名参加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参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全票同意将换届选举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所承担的职责及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参考同行业水平,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人(含税),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刘进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含税);刘成林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津贴)标准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开始执行。

  其他董事的薪酬,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确定。

  本议案系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次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次修订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次修订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次修订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现行有效制度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洪玫、杨金观、刘秋童。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九、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7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迎建: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刘迎建先生在汉字识别领域拥有30多年的理论与方法的研发经验,在汉字识别领域取得多项重要创新成果,先后获得1989年中国科学院首届院长特别奖、1992年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一等奖、1998年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01年国务院授予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03年度首届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2005年度“何梁何利”科学进步奖和首届发明创业奖、2006年国务院授予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奖项、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1995年进入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担任文字识别工程中心主任。1998年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迎建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48,030,838股。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拟选举其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与董事刘秋童先生是父子关系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迎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德永: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职于深圳讯业集团投资公司,先后担任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任职于双威通讯网络有限公司,担任运营总监;2004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上市办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裁,上海汉王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朱德永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朱德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秋童: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毕业于Bucknell University,经济专业。现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海外助理,同时担任北京汉王清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汉王启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仿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秋童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迎建先生之子,与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秋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志峰: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科院自动化所,2001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智能识别部总经理、OCR产品线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全资子公司北京汉王智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汉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志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13,281股,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志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远志: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计算机学士。1987-1993年于电子工业部第4507单位任工程师,曾任深圳市远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友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友基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于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李远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远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成林: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在中科院自动化所获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博士学位。现任中科院自动化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副理事长、北京中科阅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文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刘成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成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进: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硕士。现任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副秘书长,拥有近20年社会组织运营和管理经验,跨行业整合资源的能力较为突出。

  刘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小荣: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财务管理博士,2017年5月-2017年11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任商学院访问学者,2023年获中央财经大学“龙马学者”特聘教授。现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副院长。2022年9月至今任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小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小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莉君:女,1974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018年1月入选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专家;2023年10月,取得仲裁员培训合格证书。目前兼任中国案例法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

  王莉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莉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丹: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罗格斯大学传媒学博士。参加哈佛大学谈判学与影响力、谈判学与冲突解决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2007-2008年,于美国麦肯集团战略策划岗位从事品牌营销活动;2009-2012年于奥美广告任消费者洞察副总监,2013-2015年于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后,从事消费者行为研究;2015年作为联合创始人创立营创华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营创学院)并担任CEO,2021年起任海口经济学院营创国际商学院院长,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苏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苏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焱莎: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心血管专业研究生学历。1986-1989年,于吉林大学第三临床医院心血管内科任住院医师;1992至今,在中日友好医院心脏科先后任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同时还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任兼职教授;是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血脂异常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深厚的造诣。

  高焱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高焱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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