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4年04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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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12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2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24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以此类推。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12月13日起生效,对于认购所得份额的投资者,本基金首个赎回日为2024年4月11日。对于申购所得份额的投资者,本基金首个赎回日为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2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将于2024年4月11日起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日常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或转换转入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投资人在运作期到期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或在运作期到期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12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于开放日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4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2024年4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与长信长金通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类代码:005134;B类代码:005135)、长信沪深300指数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混合基金、长信利信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7293)、长信利信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7294)、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0)、长信乐信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599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465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4805)(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858)、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6)、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7)、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直销渠道)、长信易进混合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8176)、长信利泰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8071)、长信利广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基金、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基金、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基金、长信稳丰债券基金、长信稳惠债券基金、长信低碳环保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1)、长信中证500指数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88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2)、长信电子信息量化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3)、长信医疗保健混合(LOF)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4)、长信多利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488)、长信利富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558)、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4572)、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5039)、长信先进装备三个月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稳健成长混合基金、长信稳航30天持有中短债债券基金 、长信稳恒债券基金、长信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基金、长信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基金、长信均衡优选混合基金、长信90天滚动持有债券基金、长信稳固60天滚动持有债券基金、长信汇智量化选股混合基金、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投资人可将本基金转换至长信企业成长三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投资者可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若上述指定基金不在销售机构代销范围内的,则无法办理转换业务。转换规则及具体可转换基金的范围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4.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4.2.2.1本基金与非货币型基金之间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4.2.2.2本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4.2.2.3货币基金转至本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4.2.3本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0.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办理转换业务,最低转换起点份额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办理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场外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实际业务办理情况为准。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3年11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示为准。

  3、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另行公告为准。

  4、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因投资者未及时进行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6、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长信利尚一年定开混合004607)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与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管理费率由1.2%年费率调整为0.7%年费率,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8%降低至0.7%。

  二、《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与销售服务费的调整,自2024年4月11日起生效,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一、召开事由”的“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调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此次降低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700-5566

  电子信箱:service@cxfund.com.cn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九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4年4月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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