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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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71,867,988股(公司总股本1,592,037,9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PPR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二是PE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采暖、燃气、排水排污等领域;三是PVC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等领域。同时,公司围绕“同心圆产品链”战略,积极拓展室内防水、全屋净水等新业务,目前新业务总体规模不大。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零售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工程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发展现状

  2023年,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受到较大挑战,塑料管道行业在经济下行等重重考验下,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坚持创新驱动,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行业发展呈现相对稳健的发展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①行业增速减缓,市场相对稳定。2023年,塑料管道行业大部分企业发展遇到了诸多挑战,总体利润水平较低。据相关数据统计,2023年国内塑料管道行业总产量为1,619万吨,虽同比下降1.58%,但行业体量仍然可观,塑料管道产品在市政给、排水和农业等传统应用领域市场占有率相对稳定。国际市场方面,根据最新海关数据,2023年塑料管道出口量为103.76万吨,同比增长15.91%;出口额为41.62亿美元,同比增长2.22%。塑料管道制品的出口总量增幅较为乐观,但出口单价出现较大下降,侧面反映出我国塑料管道产品的利润空间下降。

  ②行业集中度提升,企业品质提高。2023年,行业企业停产、转产、破产现象有所增加,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差,竞争力不足,很难在市场上立足。同时,重视品牌、质量过硬的规模企业在逆境中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企业综合质量水平有所提升,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行业企业对高质量发展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产品的品质、珍视品牌的力量,对产品附加值的提升方面更为重视,行业企业经营品质有所提升。

  ③行业智能化水平提升,市场认可度提高。企业对智能化发展重视程度持续提升,包括机器换人、远程控制等在内的智能化建设力度加大,企业智能化生产规模逐渐扩大,降本增效的同时,保证了生产的高质量水平,进而促进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提升,产品应用领域正在逐步扩大,新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凭借塑料管道产品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塑料管道产品在重大工程项目、新市场领域中的应用更为广泛,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美誉度有所提升。

  ④环保意识增强,积极践行绿色生产。行业内诸多企业推出了各自的绿色产品,建立研发团队,相关产品在市场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国家对绿色建材的推广,一些企业结合发展实际,不断进行技术探寻、创新、探索,在节能降耗、绿色产品研发等方面积极努力,不断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推动节能降耗步伐,使得塑料管道产品自身绿色环保优势得以不断扩大。

  ⑤市场认可度显著增强。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显著提高。在诸如北京冬奥会场馆建设、亚运会场馆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了塑料管道产品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同时,企业对自身社会责任认识不断加深,通过多种方式展示企业社会责任担当,以自身产品优势获得了用户领域的好评,提升了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美誉度。

  在行业发展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产品创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产品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需要持续重视。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增加,用户市场竞争激烈,其他材质管道产品的进步压缩了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空间,甲方市场、低价中标等现象制约了行业良性发展。在新形势下,面对新机遇、新挑战,行业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完善产业链创新,释放行业发展新动能。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设立于1999年,是国内PPR管道行业的技术先驱,在塑料管道行业首创“星管家”服务品牌,成为行业服务标杆,引领行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公司也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曾荣获“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管材)十强企业”“中国塑料行业突出贡献单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口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

  ①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583,882,155(1,592,077,988-7,580,000+35,000*2/12-7,460,000*1/12)股计算,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578,812,988(1,592,112,988-19,000,000*0.7)股计算,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573,112,988(1,592,112,988-19,000,000)股计算。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优化成本核算,公司于2023年升级信息化系统并陆续实施上线SAP系统,将公司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的是“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1、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7号。

  2、公司2023年度将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因实施上线SAP系统,将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考虑到公司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存货周转快、价格相对稳定等因素,且确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施上线SAP系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施上线SAP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会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施上线 SAP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1166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2,407,923.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658,037.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42,037,810.98元,扣除支付2022年度股东现金红利955,208,292.8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95,579,404.8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76,351,367.4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6,351,367.47元。

  2023年度,公司拟以1,571,867,988股(公司总股本1,592,037,9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共计派发1,257,494,390.40元。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的最新总股本作为股本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2024年具体的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现金分红方案。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为:(1)中期现金分红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2)中期现金分红期间经营性活动流净额为正;(3)中期现金分红期间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当期净资产的30%。前述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方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星新材”)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1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相同。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认真核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及其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学”)、杭州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伟星置业”)等,与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的子公司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伟星置业”)等发生接受劳务、产品及服务购销、房屋租赁等业务,2023年度上述业务的发生金额合计为3,036.48万元,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4,500万元。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谭梅女士等5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998.55万元,净资产为10,314.1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301.43万元,净利润1,337.55万元。

  (2)伟星股份成立于198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蔡礼永先生,注册资本为116,927.0553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5,492.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3,853.0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91,586.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02.77万元。

  (3)化学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二大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435.48万元,净资产为303.8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730.63万元,净利润-2,998.17万元。

  (4)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29.68万元,净资产为1,292.1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47.69万元,净利润79.45万元。

  (5)上海光学成立于2002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先生,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眼镜片等光学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995.39万元,净资产为8,585.6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629.21万元,净利润2,007.73万元。

  (6)安徽伟星置业成立于200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姜礼平,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所为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12,344.05万元,净资产为94,798.6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4,795.76万元,净利润-5,483.82万元。

  (7)杭州伟星置业成立于2022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姜礼平,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乡邻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51,595.16万元,净资产为6,467.7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50万元,净利润-963.80万元。

  (8)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齐金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811.57万元,净资产为872.7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9.43万元,净利润453.55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建设、伟星股份、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光学、上海实业、杭州伟星置业等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持股5%股东慧星公司控制安徽伟星置业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与上述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官方用电、用水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5、销售和采购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6、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浙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公司文化和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产品及服务质量较好、价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经营理念较为熟悉,咨询管理服务细致、到位,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与上海光学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切实保障。

  (5)因实际需要,伟星集团的子公司、慧星公司的子公司可能会继续向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可瑞”)采购产品或服务等。

  (6)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股份、上海新材与上海实业发生房屋租赁业务等,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等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建设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自2024年5月13日-2025年5月12日。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避免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坚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rs.p5w.net)参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宋义虎先生、郑丽君女士和祝卸和先生。

  为了提高交流的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0:00前访问(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4:30-16: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临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接待

  4、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施国军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4年4月12日12:00前

  (3)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预约登记时,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章卡鹏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张三云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该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及摘要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金红阳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增补董事张三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因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变更为:宋义虎、郑丽君和张三云。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宋义虎先生、郑丽君女士、祝卸和先生回避表决。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谭梅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15、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规划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载于2024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等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但股东授权有明确投票意见的除外。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2、6、7、8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章佳佳、陈银琼     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    真:0576-8530508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2”,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无效;

  2、除回避表决外,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对应股数;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施上线 SAP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系统防范和控制了经营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较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我们对续聘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无异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接受劳务、零星购销、房屋租赁等交易系正常的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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