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024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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