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305,73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305,73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3年9月6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新增10,305,736股股份已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160,000,000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0,305,73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170,305,73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涉及股东6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0,305,736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6.0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4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神工股份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或安排。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305,73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5%,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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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结果。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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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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