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近期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账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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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银行账户冻结相关的诉讼材料,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除上述新增冻结的银行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被冻结的账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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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部分资产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资金账户余额共17,389,173.1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734%,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均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正常周转使用,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冻结16,137,803.8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30%。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正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协商,以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事项的进展,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福臻”)就公司还返苏州福臻投资意向金的相关诉讼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取得进一步实质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沪0112民初25550号),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苏州福臻投资意向金50,000,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和案件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苏州福臻就本案判决及执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原告苏州福臻支付28,369,576.62元,以偿还本案判决书项下部分投资意向金。本次支付完毕后,苏州福臻不再对本次支付所涉金额主张自本次支付完毕之日起的逾期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外,公司尚剩余应支付苏州福臻投资意向金21,630,423.38元,后续公司将进一步与苏州福臻协商支付完成此部分投资意向金。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的有关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支付部分投资意向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支付部分意向金,基于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有利于逐步化解公司诉讼风险,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和财务压力,有效减少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作为原告就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防务”)及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股权回购及现金补偿事项分别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严格”)提起业绩补偿及股权回购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出庭通知书。公司有关哈工海渡项目起诉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一案定于2024年05月13日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案号为(2024)苏0591民初3484号。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通知我司于2024年04月24日出席开庭,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的诉讼公告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出庭通知书;
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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