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山鹰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公开发行2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00亿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公司23亿元可转债于2018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鹰转债”,债券代码“110047”。
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此次发行的“山鹰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3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1年7月5日起由原来的3.34元/股调整为3.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2年6月2日起由原来的3.30元/股调整为3.19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日起由3.19元/股调整为2.40元/股;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由2.40元/股调整为2.37元/股。
(二)“鹰19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文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18,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鹰19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60亿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9%、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公司18.6亿元可转债于2020年1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鹰19转债”,债券代码“110063”。
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此次发行的“鹰19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5年12月1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1年7月5日起由原来的3.30元/股调整为3.2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日起由原来的3.26元/股调整为3.15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日起由3.15元/股调整为2.40元/股;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由2.40元/股调整为2.3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2022年5月27日、2022年11月1日、2023年5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关于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临2022-063、临2022-147、临2023-042)。
二、“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3月22日起算,截至2024年4月8日收盘,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7元/股)的80%,若公司股票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将可能触发“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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