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情况
为满足短期资金的需求,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闻旅游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旅游”)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深圳市荣轩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轩堂”)申请借入资金1,200万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文投”)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荣轩堂申请借入资金800万元。上述借款将在办妥担保登记或备案手续后,根据公司及华闻旅游、华商文投的用款需求和荣轩堂的资金安排情况分期发放。
二、质押担保情况
(一)质押担保物:1.华闻旅游以持有的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0万股、持股比例为2.2066%的股份(包括因增资、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而派生的股份)为上述借入资金1,2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2.华商文投以持有的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171)74.3614万股股票(包括因增资、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而派生的股票)为上述借入资金8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公司及华闻旅游/华商文投应向荣轩堂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荣轩堂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三、公司审议表决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2022年10月修订)》的规定,因本次所涉及的出借方荣轩堂非金融机构,本次借入资金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借入资金相关质押担保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事项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按照“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规定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闻旅游及华商文投就其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后,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借入资金事项及相关质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作为华闻旅游及华商文投的唯一股东已于2024年4月7日作出股东决定。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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