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洪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1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郭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郭春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郭春女士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郭春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春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郭春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郭春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李洪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董事会审议前,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李洪伟先生(简历附后)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李洪伟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曾任华侨城集团公司财务金融部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康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华侨城海景奥思廷酒店财务副总监,华侨城集团公司高级经理,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天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华侨城(深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洪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洪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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