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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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介绍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目前以城轨车辆造修为主,主要满足成都市场需求,是公司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作为成都本土企业,现布局了现代有轨电车系统、内嵌式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等系列化的产品。

  2、桥梁功能部件

  目前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新筑交科实施。桥梁功能部件是指桥梁及其它类似建筑设施中所必需的用于重要承力与传力部位,并能满足桥梁运动与运营功能,其性能符合行业标准的功能部件,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

  3、光伏发电

  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目前由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实施。晟天新能源坚持以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为主,探索出“光伏+牧业”“光伏+渔业”“光伏+农业”等发展模式。截至2023年底,晟天新能源已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20余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1262.63MW,其中,运营电站662.69MW,在建电站599.94MW。晟天新能源光伏电站主要位于四川、湖南、甘肃、西藏等省(自治区),电站类型以集中式为主,按电站区域分布统计,西南区域运营电站351.44MW,华北区域运营电站151.25MW,华中区域运营电站120MW,西北区域运营电站40MW。

  报告期内,晟天新能源实现昭觉二期40MW项目全容量并网,稳步推进甘孜雅江500MW南真光伏电站以及首个整县分布式项目云南楚雄100MW分布式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以大基地项目、整县分布式项目、常规项目为基本格局的光伏业务形态。此外,晟天新能源于2024年1月预中标甘孜州新龙200MW项目和乡城400MW项目,积极储备光伏项目。

  (二)产品介绍

  1、轨道交通业务

  轨道交通业务产品主要为地铁车辆、现代有轨电车和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等。

  (1)地铁车辆

  地铁是地下铁路的简称,指的是在地下运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地铁使用方便、占用陆地地面面积较少、对地面环境造成污染较小,建成后能明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地铁系统由地铁车辆、隧道、动力系统和操作系统组成,地铁车辆是地铁系统运营的核心之一。

  ■

  (2)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指的是采用电力驱动并在轨道上行驶的轻型轨道交通车辆,公司现代有轨电车产品主要为地板距轨面距离低于40厘米的低地板有轨电车。按照低地板高度划分,低地板有轨电车可分为70%低地板车辆和100%低地板车辆。根据住建部《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70%低地板车辆指的是约70%客室通道地板面可无台阶通过,100%低地板车辆指的是全部客室通道地板面水平或坡度不大于6度。

  ■

  (3)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

  磁悬浮系统的运作原理是运用电磁力将车辆悬浮至一定高度,使车辆与磁悬浮轨道梁间无机械接触,并由电磁吸力和电动斥力产生的导向力以及直线电机产生的牵引力驱动车辆运动,从而克服轮轨列车的粘着限制。从定义上看,运行时速在120公里至200公里之间的为中速磁悬浮,运行时速低于120公里的称为低速磁悬浮。相较于传统轮轨系统,磁悬浮系统的爬坡能力强、转弯半径小,修建时受地形影响较小,能够减少工程量;磁悬浮系统的运行噪音小,可以深入繁华市区,避开重要的建构筑物,减少工程拆迁量和地下建设里程。

  ■

  2、桥梁功能部件

  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

  (1)桥梁支座

  桥梁支座是连接桥梁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关键部件,架设于桥梁墩台上,其顶面支承桥梁上部结构,将桥梁上部结构固定于墩台,承受作用在桥梁上部结构的各种力,并将其可靠地传递给桥梁墩台。

  按照用途,桥梁支座可分为铁路桥梁支座和公路桥梁支座两大类;按照结构形式,桥梁支座可分为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橡胶支座及球型支座等。

  ■

  (2)桥梁伸缩装置

  桥梁伸缩装置安装于桥梁上部结构活动端、桥面断缝处,主要起到传力支撑作用和位移控制作用。按照用途,桥梁伸缩装置分为公路桥梁伸缩装置和铁路桥梁伸缩装置;按照桥梁位移量大小,桥梁伸缩装置分为单缝、双缝或多缝装置。

  ■

  (3)预应力锚具

  预应力锚具是桥梁关键部件之一,用于锚固预制桥梁中的预应力钢筋,决定了桥梁的安全性和承载能力。公司生产的锚具产品主要有预应力锚固体系、预应力低回缩锚固体系及各种规格弗式锚、墩头锚具、冷铸墩头锚具等。

  ■

  (4)桥梁检查车

  桥梁检查车是用于桥梁日常检查和维修的平台设备,可解决桥梁检修时的人员、设备、机具、材料等运输问题,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平台。

  按照用途,桥梁检查车可分为梁底检查车、梁内检查车、拱上检查车、主缆检查车、索塔检查车、智能无人巡检车等。

  ■

  (5)嵌入式连续支承轨道系统

  嵌入式连续支承轨道系统(以下简称“嵌入式轨道”)是采用连续支承、弹性锁固的设计理念将钢轨嵌入到承轨槽中,通过高分子阻尼材料实现约束,改善了轮轨接触关系,从源头和传播途径上控制轨道及车辆振动的一种全新结构形式的轨道系统。经线路跟踪检测验证,该系统具备主动减振、兼具降噪,防杂散电流及日常维养工作量小等特点。嵌入式轨道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线路,如有轨电车、地铁、市域等线路。

  ■

  3、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电力,通过光伏组件等发电装置,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经过配电、变电和输电将电力供应到各用户,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轨道交通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包括车体钢结构、转向架、耐候钢板材、不锈钢板材、型材(含铝型材)及焊丝、油漆、胶等,国内市场供应充足,且均有多家合格供应商,公司主要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对主要生产工序均实行自主生产,对部分辅助工序和无生产成本优势工序采用产业链协作委托加工。轨道车辆方面,公司主要采取零部件委外加工,然后再由公司进行车辆总装的模式进行。

  (3)销售模式

  2014 年 11 月,公司与长客股份共同出资设立成都北车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成都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简称“成都中车长客”),其中长客股份持股 80%,公司持股 20%。长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中车长客未在成都地区建立生产基地,而是通过对长客新筑进行技术授权生产。从业务分工上,长客新筑开展地铁车辆、城市有轨电车的生产、维修业务,长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中车长客在成都及周边市场获取订单交由长客新筑生产。

  目前公司轨道交通业务主要集中在成都市场,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取业务,其中整车车辆制造由长客新筑负责。

  2、桥梁功能部件

  (1)采购模式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般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集中供货,因此需要提前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对于常规小批量原材料,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询价;对于钢材、橡胶等重要大批量原材料,公司则主要采用招标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对主要生产工序实行自主生产,对部分辅助工序和无生产成本优势工序采用产业链协作委托加工。

  (3)销售模式

  主要通过参与招标方式获取业务。

  3、光伏发电

  (1)开发模式

  晟天新能源光伏项目开发模式包括自主开发模式、合作开发模式及项目并购模式。自主/合作开发模式主要流程包括进行前期项目筛选及可行性论证、内部评审、项目公司筹备设立、签署前期开发协议,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及投资决策等。项目并购模式主要流程包括项目筛选、并购意向洽谈、项目开发评审、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并取得项目公司控制权等。

  (2)采购模式

  晟天新能源主要采购为EPC招标和工程材料采购,对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和分散实施相结合的管控模式,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公开比选、询价采购等。

  (3)生产运营维护模式

  晟天新能源通过下属电力工程公司或聘请的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4)销售模式

  晟天新能源的销售模式为下属各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并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

  (四)行业地位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通过与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合作获得了地铁车辆生产所需的相关技术,公司地铁车辆已应用于成都市多条地铁线路。公司布局的新制式产品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能够覆盖目前市域(郊)、现代有轨电车、中低速磁悬浮等应用场景,公司是国内新制式轨道交通重要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2、桥梁功能部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中拥有CRCC认证产品品种最齐全、产品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行业内率先通过欧盟CE国际认证的企业;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能够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到现场售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的全国行业知名领先企业。国内绝大部分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世界级桥梁工程均应用了公司的桥梁功能部件产品,并远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综合实力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铁路桥梁支座方面,公司是首批通过客运专线铁路桥梁支座CRCC认证的、首批掌握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桥梁支座全系列产品生产技术的企业。在公路桥梁支座方面,公司是国内主要的公路桥梁球型支座的提供者之一,也是世界领先的公铁两用斜拉桥功能部件的供应商。在桥梁伸缩装置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制开发出模数式型钢桥梁伸缩装置并投入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少数能够承制大位移桥梁伸缩装置的企业之一。

  3、光伏发电

  晟天新能源作为四川省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本土企业,深耕四川省光伏行业多年,在项目建设经验、人才储备、资源获取等方面积累较强先发优势。未来晟天新能源将继续发挥国有资本在新能源领域的带动力和影响力,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力争成为四川省落实“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国家能源战略的先行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等相关公告,披露了拟向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0,750,000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9,53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状况。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2、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与国内钒电池电解液制备行业知名企业兴欣钒签署了《合资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川发兴能,开展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相关业务。本次合作,有利于发挥合作双方各自优势,共同打造行业一流的钒电解液专业化公司,助力国内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于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2023年12月18日川发兴能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新型储能钒电池核心材料钒电解液技术研发、生产、销售领域。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48.00万元。其中:

  1、预计2024年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控股)”)控制的四川森林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茶业”)、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谷酒业”)、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业设计院”)、绵阳西南科技大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科创投”)、四川蜀兴智行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兴智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00万元;

  2、预计与其他关联方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科技”)和四川新筑智能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智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5.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42.69万元,在公司已审批的额度范围内。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黄晓波先生、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控制的企业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因关联方数量较多,单个金额较小,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足“300万元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故以同一控制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为“四川发展(控股)控制的企业”。除前述外的其他关联人单独列式。

  注2: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各关联方内调剂使用。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四川发展(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人。

  2、奥威科技为公司高管张杨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3、新筑智装为公司董事黄晓波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本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结合以上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与以往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同行业收费标准以及第三方交易价格等因素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二)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文件,将由公司(含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相关关联方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同意将《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公司32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2024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刊登在2024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李旸先生、王旭亮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申请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申请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向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申请非融资性保函额度不超过10亿元;使用存单、保证金质押在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办理保函业务占用资金不超过2亿元;收到的承兑汇票质押在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开具承兑汇票、贷款、贴现等融资类业务不超过2亿元。

  本次额度具体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求而定,最终以与商业银行及类金融机构实际达成的额度为准。

  本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向股东大会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12、2024-013),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提案9.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4年4月25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新筑”)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情况

  (一)授信额度:敞口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

  (二)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3.6%/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30%)、保函(保证金比例20%)、E信通等。

  (四)担保方式:信用。

  (五)授信目的:日常经营周转。

  (六)授信主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该笔融资业务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长客新筑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长客新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控制关系

  长客新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轨道交通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目前持有长客新筑8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长客新筑本次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保障其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公司3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冯树庆先生、刘竹萌先生和罗哲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年报全文见2024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刊登在2024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上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黄晓波先生、刘竹萌先生和赵科星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申请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申请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2024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和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400,321.7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8,137,171.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10,770,769.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62,757,414.01元。鉴于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和罗哲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年度现场履职时长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独立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80,000元/人/年(含税)调整为120,000元/人/年(含税),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担保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楚雄市晟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授信,由晟天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额度:不超过29,000.00万元。

  (二)授信品种:固定资产贷款(年利率不超过3.3%)。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含建设期1年)。

  (四)贷款目的:晟天新能源楚雄市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楚雄项目”)建设。

  (五)担保方式:楚雄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晟天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授信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该笔融资业务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本次晟天新能源为楚雄公司的单笔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楚雄公司是晟天新能源为实施楚雄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截至目前,楚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拟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晟天新能源本次为楚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楚雄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晟天新能源为楚雄公司提供担保期间,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相关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3,813.81万元(上述均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1%、2.68%。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35,900.00万元,担保余额303,519.51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06.39%、213.34%。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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