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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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6,565,07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医药分销和医药零售,具体如下:

  1、在医药分销领域,公司主要立足于两广地区,在两广区域医药分销业务规模领先。

  国药一致分销业务覆盖两广,公司药品和器械耗材分销、零售直销和零售诊疗等细分市场保持行业领先。同时,公司不断整合分销和物流业务,深度渗透终端市场,完善阶梯式配送网络布局,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供应链价值体系与处方药专业零售品牌,构建批零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成为卓越的、引领行业标准的健康产品及服务提供商。

  2、在医药零售领域,公司属下国大药房是国内销售规模领先的医药零售企业。

  国大药房主要从事社会零售药房业务,并注重开发以医疗资源为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融合医疗服务、医保统筹和健康产品销售于一体的零售诊疗、医院合作专业化业态的门店。同时,国大药房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探索和丰富新的业务渠道,致力于由传统型医药零售企业向创新服务型企业转型。

  (二)经营模式

  1、分销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在采购方面建立了“前台一后台”分工协作的采购机制,充分发挥网络渠道、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确保终端价格最具竞争力。“前台”为采购部,根据业务需求寻找货源,建立首营品种,并就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周期、供应价格、结款周期进行比价及商务谈判,积极引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品种、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标品种及中成药特色品种。“后台”为供应链部,负责整合供应链环节资源,整体把握供应链信息,实现专业分工,推进一体化管理,打造整合的服务后台,协助“前台”业务一线,做好日常采购业务管理。

  (2)销售模式

  公司在销售模式方面,分销板块根据“一体两翼”战略进行转型创新。

  以传统业务为“一体”,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向多元化综合服务转型。聚焦医院药品和器械直销市场,以产品流通和供应链延伸服务为基础,提供全方位市场准入方案、品种管理服务、药品供应保障以及产品创新营销解决方案,巩固和提升面向上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创新服务输出,保持市场份额的绝对领先优势。

  两翼为“零售业务和创新业务”,其中零售业务包括“零售直销和零售诊疗”。

  零售直销业务聚焦批零协同,实现份额提升,夯实纯销网络,创造营销品牌。落实零售直销战略部署,优化终端零售业务模式,加速网络拓展覆盖,优化提升服务体系,打造最具竞争力的商业营销服务品牌,建设成为上下游共赢共享共发展的零售平台。

  零售诊疗业务打造专业处方药房营销新模式。以经营新特药、慢病用药为特色,构建专业的患者服务体系;发展多种零售药房模式,以医保“双通道”品牌优势,以患者为中心,打造专业的冷链管理体系与药事服务团队,带动平台、医院、厂家多方联动,打造老百姓信赖的处方药专业零售品牌。

  创新业务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供应链核心竞争能力。利用供应链技术与信息技术,设计研发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构建面向医疗机构的数字化终端服务系列解决方案,助力医疗机构提质增效,提升总体医疗服务水平。作为中国南区领先的药品分销及供应链服务提供商、广东省首家取得第三方物流资质的医药企业以及广东省首家承接疾控疫苗仓配一体项目的服务商,分销依托完善的两广物流运营的一体化运作管理和物流网络,打造起深度覆盖两广区域的4个大型自动化物流中心和23个配送中心,形成自动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分销、零售阶梯式医药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商业网络+智慧物流+数智化赋能合一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5G、AI等前沿技术,打造智慧型供应链,首创3A智慧物流解决方案,引进自主移动机器人AMR和AI技术,实现科技赋能医药物流,创造了多项突破性及实用性的物流新型技术,率先在医药行业探索数智化升级新方向,对医药商业领域有强示范效应,有效带动医药和智能物流进一步深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3)物流配送模式

  经过长期的发展与积累,物流中心已建立完善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具备仓配一体与智慧型供应链服务能力。服务的客户类型包括分销板块的上下游客户,第三方物流客户包括创新药企、疾控客户、药械厂家及商业公司、疫苗厂家等,配送范围为全国。配送终端包括医院直销客户、基层医疗客户、小型社会办医客户、商业客户、零售直销客户、疾控中心、个人等。物流中心依托国药控股的全国物流资源,结合承运商资源,实现全国城乡医药物流全覆盖。公司的物流产品主要包括:仓储收验服务、存储服务、发货服务、保险及供应链优化等增值服务;运输医药城市配送服务、医药专车服务、医药速递服务、供应链优化等增值服务。

  2、零售业务

  (1)采购模式

  国大药房采购模式分为集采和地采,集采的采购方式分为统签分采和统签统采,统签分采由总部统一签订三方合同(总部、区域公司和供应商),区域公司从供应商直接进货。统签统采由总部和供应商签订合同,总部集中采购,再由总部配送给区域公司进行销售。地采的采购方式为区域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区域自行采购和销售。

  (2)销售模式

  国大药房开启管理型总部向运营管控型总部转型,通过厘清职能职责提升运营效率;通过梳理关键业务流程中的管控点,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国大药房零售业务主要以连锁经营形式开展,涵盖直营和加盟两部分,主要经营中西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和用品等。在业务模式上,国大药房积极推进互联网+医药的线上线下互通,结合中医、西医、康复理疗等服务项目开拓门店。2023年,公司持续深入优化慢病诊疗和会员管理新模式,为慢病顾客建立健康档案并长期跟踪关注,梳理会员管理制度,为之后的全国会员权益统一打基础,给会员更专业化服务。并与国内外头部供应商合作,不断提升专业药事服务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健康产品和服务,践行国企社会责任。

  (3)物流配送模式

  国大药房物流仓储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自管物流仓储模式,即子公司租赁仓库自建物流中心,人员自管,用于门店和外部客户的仓储运作配送服务,二是委托物流仓储模式,即子公司基于成本或资源共享等因素,将现有仓储服务委托给外部的模式。运输模式有三种方式,分别为全部自有配送、委托第三方配送、组合型配送模式管理,即部分自有配送+部分委托第三方配送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元

  ■

  注1: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28,438,094股,该权益分配方案A股、B股分别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本总数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由3.47元调整为2.67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壹建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6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拟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药融汇”)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医院直销销售规模、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期、保证盈利空间,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期限1年。2024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3,000万元。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壹建、刘勇、李晓娟、伊欣、林兆雄、李进雄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国药融汇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34室

  法定代表人:朱锦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帐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23.53%的股权;衢州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9.61%的股权,Linklogis Hong Kong Limited持有19.61%的股权,PAG Growth HoldingⅡ(HK) Limited持有19.61%的股权,香港瀚投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1.76%的股权,上海骋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88%的股权。

  3、财务状况

  2023年12月末国药融汇合并层面的资产总额451,880.47万元,净资产60,542.14万元,营业收入18,205.48万元,税后净利润3,634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开披露为准。

  经查询,国药融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融资利率1.8%-6.8%。应收账款保理主要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公立医院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范围可覆盖至基层卫生院,保理业务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对发生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终止确认,视同应收账款已收款。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范围,国药融汇应收账款保理适用范围更广,可作为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有益补充。公司将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应收账款保理商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2024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3,00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占比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对部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较好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2023年公司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国药融汇发生关联交易。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019.79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市场化方案比较,公司与关联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间。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应收账款保理费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5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国控租赁”)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国控租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期限1年。2024年预计支付国控租赁利息费用600万元。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壹建、刘勇、李晓娟、伊欣、林兆雄、李进雄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国控租赁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211号上海鲁能国际中心C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277,78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68%,PAGAC Ⅱ-3(HK)LIMITED持股17.55%,深圳峰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71%,嘉兴德祺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国药控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72%,上海沄想通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98%,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7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裕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4%,睿贤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7%,交银国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

  3、财务状况

  国控租赁合并层面2023年末资产总额4,635,296.81万元,净资产734,544.8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304,129.96万元,净利润93,000.78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开披露为准。

  经查询,国控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控租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融资利率3.0%-6.8%。应收账款保理主要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公立医院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范围可覆盖至基层卫生院,保理业务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对发生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终止确认,视同应收账款已收款。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范围,国控租赁应收账款保理适用范围更广,可有效补充我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范围。

  2024年预计支付国控租赁利息费用60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占比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对部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较好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2024年公司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国控租赁发生关联交易。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019.79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市场化方案比较,公司与关联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间。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应收账款保理费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4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一年。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2024年支付财务公司利息支出(含贴现)为5,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壹建、刘勇、李晓娟、伊欣、林兆雄、李进雄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药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杨珊华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212X7

  目前国药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20,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363.48亿元(不含委托资产),累计投放信贷资金229.92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83亿元(未经审计)。财务公司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是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财务公司52.7750%的股权,因此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一致,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2024年支付财务公司利息支出(含贴现)为5,000万元。

  四、交易价格确定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2.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

  3.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等业务;

  4.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5.资金结算与收付;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存款服务;

  (二)服务原则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亦承诺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三)服务价格

  1.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含票据贴现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其他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收费标准执行,无明确规定的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执行。

  (四)交易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2024年支付财务公司利息支出(含贴现)为5,000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我公司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我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我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七、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和临时向董事会汇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建立健全与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定期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药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23,556.87元,贷款余额356,867,593.35元,应收账款保理余额 29,306,402.99元,票据质押金额0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333,839,536.67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0元。公司在国药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3)《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5.《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6.《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3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拟用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广州医疗供应链”)、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医药”)、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大”)、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国大”)提供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财务资助”)。

  其中向国控广州医疗供应链提供财务资助最高借款金额2,900万元人民币,向浦东医药提供财务资助最高借款金额3,200万元人民币,向扬州国大提供财务资助最高借款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向天津国大提供财务资助最高借款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利率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拟用自筹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控广州医疗供应链、浦东医药、扬州国大、天津国大提供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如下:

  ■

  鉴于被资助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且该等主体未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壹建、刘勇、李晓娟、伊欣、林兆雄、李进雄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同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1楼1110-1111室

  法定代表人:金翀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17年 5月 8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 电子产品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 软件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品批发; 日用品销售;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日用品出租; 日用品销售;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软件销售; 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软件外包服务;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机械设备租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医疗设备租赁; 供应链管理服务; 网络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咨询策划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 大数据服务;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许可经营项目: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药品批发; 药品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药品零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JC533

  2、历史沿革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8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JC5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不约定期限。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由“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广州医联供应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共同出资成立。其中,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51%股权;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占40%股权;广州医联供应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80万元,占9%股权。

  3、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开展情况:

  国控广州医疗供应链主要销售体外诊断试剂,服务模式包括配送、医院集约化集成服务、区域性检验中心集约化集成服务、区域性集约化集成服务。在单家医疗机构检验科集成服务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区域检验中心服务,为检验结果互认互信及分级诊疗提供服务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区域集采平台经营模式,为医院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能提供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与本公司关系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在上一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2,400万元。

  7、担保方式:少数股东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和广州医联供应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股权质押

  (二)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宣桥镇宣竹路276号

  法定代表人:隋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3年06月11日

  营业期限:1993年06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用电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票务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3708002Y

  2、历史沿革: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主要经营药品的批发和零售,上海浦东商业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2017年2月28日公司进行改制,浦东医药股权由上海浦东商业股份公司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医药集团100%控股。

  2017年2月28日,浦东医药整体转入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0年1月2日,浦东医药转入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其中: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持股75%,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

  上海养和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和堂),是浦东医药全资子公司,下属58家门店,主要经营药品的零售。

  3、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开展情况:

  浦东医药是浦东地区一家集医药物流、药品零售为一体的医药商业企业,由浦东医药物流中心和养和堂药业连锁两大板块组成,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参茸饮片、保健食品、日用百货等。承担药品的采购、储存以及对医疗单位、养和堂连锁门店的配送。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与国药一致的关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6、公司在上一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3,200万元。

  7、担保方式:无

  (三)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西康路与岳阳道交口康岳大厦B座6层B区

  法定代表人:仲向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09月18日

  营业期限:2001年09月18日至2051年09月1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小食杂;医疗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农药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 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化妆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诊所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钟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茶具销售;新鲜蔬菜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零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鲜蛋零售;木制容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服装辅料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中草药收购;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外卖递送服务;广告制作;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7303818887

  2、历史沿革: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是由国药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历史名称:中国医药(集团)天津公司)与中国医药天津采购供应站开发区药品公司于2001年9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批准的经营期限为50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国药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中国医药天津采购供应站开发区药品公司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006年4月8日,根据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股东同意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对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00万元。经过上述增资,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国大药房占注册资本的80%,国药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6%,中国医药天津采购供应站开发区药品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2013年6月28日中国医药天津采购供应站开发区药品公司注销,将其所持有的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予国药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增加至1,000万元,原股东国大药房和国药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按照原持股比例分别出资400万元和100万元。该项出资业经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中和信诚验字(2015)第021号验资报告审核。

  3、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国大是天津地区一家以主营业务收入为药品零售,其他业务为提供服务及房屋租赁的医药商业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母婴用品、家用电器、化妆品、清洁用品、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钟表、眼镜零售;食品销售;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医学技术、药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房屋租赁(非住宅)、住房租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与国药一致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6、公司在上一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

  7、担保方式:无

  (四)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526号

  法定代表人:孙喜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万元

  成立时间: 2001年 8月 23日

  营业期限: 2001年 8月 23日到2026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罂粟壳零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三类医疗器械:6815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针),胰岛素注射笔专用针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中医科(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杀虫剂、五金家电、服装、婴童用品销售。医药商品信息咨询;商品展示、推广服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30736722N

  2、历史沿革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23日经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30736722N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0万元。

  扬州国大由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扬州大德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及34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2004年5月21日取得江苏省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第3210002300940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万元。

  2006年,经批准、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扬州国大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48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398万元整,并更名为江苏大德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其中,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投资278万元,占股19.89%;扬州大德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及34名自然人投资1120万元,占股80.11%。同年7月,自然人及职工持股会将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国大药房持股比例为80.11%,国控扬州为19.89%。

  2012年,根据上级公司运营一体化的要求,公司名称再次更名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2013年9月,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对扬州国大以房产增资3200.94万元,其中3002万元增加扬州国大注册资本,198.94万元为资本溢价。同年,国大药房受让了国控扬州所持扬州国大68.23%股权。至此,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持股金额为4122万元,持股比例93.68%;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持股金额278万元,持股比例6.32%。

  3、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开展情况: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主要销售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医疗器械等。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与本公司关系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在上一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

  7、担保方式:无

  三、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国控广州医疗供应链、浦东医药、扬州国大、天津国大的借款年利率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利率将不高于公司对外融资利率。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

  五、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其他股东情况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医联供应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40%,后者实际控制人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持股75%、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持股80%,国药集团(天津)有限公司持股20%,后者实际控制人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持股93.68%,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6.32%,后者实际控制人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等比例的财务资助。

  六、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本次财务资助利率将不低于公司对外融资利率。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公司有能力控制上述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可全面掌控上述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解决被资助方的资金需求,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有能力控制上述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可全面掌控上述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未提供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董事会同意2024年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经营性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8.24亿元,其中国药一致公司内部之间担保金额78.17亿元,信用金额270.01亿元,存在少数股东的子公司由少数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0.06亿元,有关担保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0

  (下转B0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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