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皇庭国际(000056.SZ)公告收到监管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郑康豪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皇庭集团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连带支付责任;皇庭集团、皇庭九龙珠宝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皇庭产控、皇庭投资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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